作者piglauhk (我要当阳光型男!!)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专§26 不明确
时间Wed Nov 28 16:22:00 2012
今天有接到一个OA 很莫名奇妙 拿来跟大家分享一下
说 明 书: 一X方法,利用一分解剂来将A分解成B; 该分解剂得为YY。
申请专利范围: 一X方法,利用一分解剂来将A分解成B; [更正格式]
第一次OA : 该分解剂不明确,因为所属技术领域具通常知识者无法推知该分解剂
於YY以外的其他可能 所以其为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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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A回应 : 专利法并未限制实施例之数量,故仅有单一实施例亦难称不明确。
审定! : 同第一次OA之内容....
想请教一下版友们 这审委的处分是不是有哪怪怪的?! 还是说 只是我少见多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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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21.159.67
1F:→ KyotoHot:如果你1OA只嘴炮没改claim 我是你的客户我会发飙XD 11/28 16:27
2F:→ VanDeLord:同意楼上 ...XD 11/28 16:30
3F:→ piglauhk:此OA 有N个核驳理由 此为较具争议者 所以不致於发飙 = =+ 11/28 16:34
4F:→ VanDeLord:其实不一定要改claim,而是对实施方式具体解释 11/28 16:35
5F:→ piglauhk:再说 分解剂本身是key element 一开始就限缩成YY会不会有 11/28 16:35
6F:→ piglauhk:点太快了 11/28 16:35
7F:→ VanDeLord:不过我还不曾飙过in-firm的同业 11/28 16:35
8F:推 kaikai1112:他其实是要驳 "不能支持" YY 单一实施例撑不起分解剂 11/28 16:44
9F:→ piglauhk:BTW 最近核驳审定是不是都发得很随便? 想阶段性的慢慢缩 11/28 16:45
10F:→ piglauhk:都不行 11/28 16:46
11F:→ piglauhk:(-_-)a 好难懂他的准则在哪... 11/28 16:48
12F:推 jerrytown:我遇过类似,该审委认知是你用上位来包,但却只讲一种实际 11/28 16:55
13F:→ jerrytown:样品,他觉得不可能每一种都有效,要嘛都举出可用的名称来 11/28 16:56
14F:推 deathcustom:双方认知不同,你认为YY的功能是把A分解成B 11/28 16:57
15F:推 jerrytown:我讲的是我遇的审委意见 11/28 16:58
16F:→ deathcustom:你应该要写得为YY或其它可将A分解为B之分解剂 11/28 16:58
17F:→ deathcustom:我说的你是指P大orz 11/28 16:59
18F:→ jerrytown:哈哈..楼上我懂 11/28 17:00
19F:→ piglauhk:我打的是OA 说明书是另一大所写的 句子很漂亮 很"霸气" 11/28 17:08
※ 编辑: piglauhk 来自: 211.21.159.67 (11/28 17:10)
20F:→ piglauhk:回jerry兄 你说的不无可能 用22-4驳我没意见 但用26驳 11/28 17:14
21F:→ piglauhk:那总要提个理由吧 专§26 是无法据以实施 但事实是依说明 11/28 17:17
22F:推 deathcustom:莫非小所都要处理这样的烂摊子吗?XD 11/28 17:18
23F:→ piglauhk:书是做得出来的阿! 拿26驳是不是有问题?! 11/28 17:19
24F:推 kaikai1112:不明确是 26-3 前段 不支持是 26-3 後段 11/28 17:36
25F:→ kaikai1112:无法实施是 26-2 所以通通都是 26 条 XXXDDDDDDDDDD 11/28 17:36
26F:→ etergo:本来应该用不支持的 但实务上不能用 所以就会这样写 11/28 17:42
27F:推 kaikai1112:..实务上不能用?? 愿闻其详 Orz (我记得有被驳过) 11/28 17:47
28F:推 dakkk:看起来是要将yy写进claim的样子 11/28 18:05
29F:推 dakkk:感觉是懒得找引证直接用26驳 11/28 18:09
30F:推 dakkk:其实也不无道理 不知yy无法分解A缺少必要构件或成分 11/28 18:15
31F:推 J0HAN:这种认定方式和用字遣词 基本上在中国专利的 OA 很常见 11/28 19:33
32F:→ J0HAN:感觉审委有参考对岸的审查标准 XDDD 11/28 19:34
33F:→ etergo:实务上不能用是因为会有人把整段claim抄入说明书 所以支持 11/28 19:48
34F:→ etergo:因为一字不漏 怎麽能说不支持呢XD 11/28 19:49
35F:→ VanDeLord:楼上大大所言不是对岸蔚成风潮的方式吗? XD 11/28 19:49
36F:→ etergo:如果本来发明说明没写 再修进来也ok 所以实务上少打支持 11/28 19:50
37F:→ etergo:XD 11/28 19:51
38F:→ etergo:据说新法把claim和description分开来 部分是为了防止修回去 11/28 19:57
39F:推 magamanzero:虽然只是一种可能 不过明年新法就要实施 所以现在 11/28 22:57
40F:→ magamanzero:可能随便给个理由 拖到明年一起搞新程序比较方便? XD 11/28 22:57
41F:→ forman:审委应该是说你claim范围太大,无法受到说明书支持 11/29 00:21
42F:→ forman:我觉得审委满合理的 11/29 00:21
43F:→ forman:若你的技术特徵是分解剂XY,建议你还是限缩claim 11/29 00:22
44F:→ forman:若你技术特徵不是分解剂,建议你举例通常知识了解分解剂 11/29 00:23
45F:→ forman:提供给审委知道 11/29 00:23
46F:→ forman:这样广的claims以後会受到举发的挑战 11/29 00:26
47F:→ forman:不过审委若可以找到前案核驳会更好 11/29 00:27
48F:→ forman:单一步骤要拿到专利有点困难 11/29 00:32
49F:推 gofunfull:推forman 11/29 09:24
50F:推 jerrytown:P兄,最近小弟收到的OA有些也是言简意赅 11/29 09:42
51F:→ piglauhk:言简 没错 意赅嘛...唔 11/29 10:55
52F:推 deathcustom:是微言大义事吧...= = 11/29 11:51
53F:→ iptaiwan:审委的理由是对的,说明书只提单一实施例,请求项却用上 11/29 13:29
54F:→ iptaiwan:位概念来写,在台湾和大陆都是欠缺说明书支持 11/29 13:29
55F:推 concen:这大陆申请案很常见耶,每次都去找说明书的实施例,只举一 11/29 20:04
56F:→ concen:个就要求限缩成那一个。其他国家倒是比较不会这样,除非 11/29 20:05
57F:→ concen:诉讼时想办法限缩范围时 11/29 20:05
58F:→ concen:比较衰的事 无关紧要的小东西 做法很多 但举例只讲到一个 11/29 20:07
59F:→ forman:有机会大家讨论交流,可以获益匪浅。XD 11/29 21:12
60F:→ forman:你这是独立项不明确,我还收过附属项不明确的OA> 11/29 21:13
61F:→ gogohiro:个人粗浅认为委员审的很合理 毕竟在化学中 11/29 23:12
62F:→ gogohiro:可以当分解剂的A可以分解B但不一定可以分解C 11/29 23:12
63F:→ gogohiro:OA的争点应该在通常知识者都知道要分解B一定要用A 11/29 23:13
64F:→ gogohiro:或者与A相关族群的分解剂 11/29 23:13
65F:→ gogohiro:而且最好後面补上 若申复内容仍旧无法解决贵审之疑虑 11/29 23:13
66F:→ gogohiro:还请贵审来函告知,以便申请人修正专利范围 11/29 23:13
67F:→ gogohiro:对之後在进行救济时 还有行政程序法可以补刀 11/29 23:14
※ 编辑: piglauhk 来自: 211.21.159.67 (12/06 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