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elf (mself)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请问主张优先权,是否需逐项主张
时间Sat Oct 20 22:59:26 2012
假设某人先在外国申请 P1
然後在台湾申请发明 P2,主张 P1 部分优先权
请问 P2 中需要列出:是那些 claim 有主张优先权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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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59.238.53
1F:推 piglauhk:不用 10/21 13:08
谢谢 p兄,再继续请教:
主张复数优先权,也不须详列,是吧?
※ 编辑: mself 来自: 203.73.48.106 (10/22 21:17)
2F:推 dakkk:其实详列 审查官还是要看你列的是不是跟你说的一样 10/23 01:57
3F:→ dakkk:你有没有列 他都要看 感觉没差多少 10/23 01:57
4F:→ dakkk:应该说 审查官要看 你列的跟实际内容是不是一样 10/23 01:58
5F:→ dakkk:不会因为你列 就相信你列的就是对的 10/23 01:58
6F:→ tipo5566:申请(申请审查)时不用列,审查後有必要时再说明就好 10/23 10:59
7F:→ tipo5566:有必要时→发现介於申请日跟优先权日中间的前案时 10/23 11:00
8F:→ mself:谢谢各位:) 10/24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