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athcustom (litron-intl)
看板Patent
标题Re: [请益] 化学案的进步性答辩请益 >//////<
时间Fri Sep 28 15:23:29 2012
※ 引述《piglauhk (我要当阳光型男!!)》之铭言:
: 本案请求项系一X
: X 包含A+B+ 3~60%的C,C含15-30%的C'(乳化剂), C'包含 10%的C'2;或
: REF.1包含A+B +C'(乳化剂)
: 6%的C'1;
: REF.2 C'(乳化剂)包含 8%的C'2;
: 3%的 E;及
: ? 的 T.
: 1. 请注意禁反言
: 2. 本案之答辩方式有
: 2.1 证明ONE SKILLED IN ART无结合REF.1 及 REF.2 之动机
: 例如:证明 E或T与增稠剂混合将减损C'的功效或将大量增加其成本
: 故其不易有结合之动机
这一种不建议的原因是
除非"E"或"T"真的不可能加进去
要不然用2.1这种方法未来是很难打到含有E或T(看你是举哪一个)的产品
因为你自己说你的专利"包含E或T有难度"
当然,如果你们自己的美国代理人可以去电询或面询
那可以这样凹,不要留纪录(面询无敌XD)
但是审委有可能会要求在请求项加上"且不包含E(或T)"
(审委会不会要求是看他的自由心证)
: 2.2 证明ONE SKILLED IN ART无法根据REF.1 及 REF.2之结合来完成本发明 ←[建议]
: 理由一. 未有先前技术有教示 C 对 AB 的百分比
这招美国也许有用,但是日本审委会用
"任意调整是'当业者'(习知技艺者)可轻易做到的"
因为C'的重量百分比按照文意解读(如果他没提及百分比的话)可以是任意
这是MPEP对文义解读的做法"最宽广之合理范围"所以美国审委还是
可以说你没说服他驳你
(见过太多这种驳法了,甚至不讲你没说服他,CTNF全文照贴一次发给CTFR)
但是如果
1 你提出证据比如
以往的乳化剂都是在15%以下,那还可能顺利通过
或是
2 你要举出"你这个范围的效果明显优於其他组合"
(也就是前案1提出效果跟你提出效果有明显差异,比如
高温润滑度前案1说达到50以上,而你达到60以上之类的)
(如果没有的话你可能要提供实验证据证明在你的范围内明显优势)
: 理由二. 未有先前技术有教示 C'2 对 ABC 任一者的百分比
: 将C含 C', C'含C'2 改成 A、B或C包含有 ??%的 C'2
: 再在CLAIM中加入大量的无效限制凹看看
: 希望能帮到你 若有误也请版上先进不吝指教
同理由一,如果没写比例,那就是最大合理范围都算
你要rebut就要提出"特别的效果"(前案1没提到过的)
当然,第一次的rebut请按照p大的方式去递一次
要看看那位USPTO personale的底线在哪(审委跟审委之间的心证底线差很大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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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υ◣ 老伴啊,我们的孩子孵不出来耶… 、〝◢ ◣ 呜…我没问题啊!
◢◣◢˙ ◣ 你到底吃了什麽? ((◢ ﹊﹊﹊ ◥╯ 是台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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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η▂η▁▃▁ ψcafe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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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2.89.22
1F:→ deathcustom:但是如果当初的说明书写的"效果"跟前案1相近那就@@ 09/28 15:27
※ 编辑: deathcustom 来自: 114.42.89.22 (09/28 15:52)
2F:推 piglauhk:D大说得没错 但2.1的方法可能影响到的 应该是均等的范围 09/28 16:05
3F:→ piglauhk:若全要件有满足的话 俺倒不认为"难以联想且结合"会影响到 09/28 16:07
4F:→ piglauhk:范围大小便是 (  ̄ c ̄)y▂ξ 09/28 16:07
5F:推 gofunfull:谢谢~ \0.0/ 开心~~~ 09/29 0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