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lauhk (我要当阳光型男!!)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卡片游戏创作
时间Fri Apr 6 09:23:33 2012
: 若我去申请专利并且通过 (先当作能通过)
: 请问我是否有违法?
: 我的看法是,
: 虽然"游戏方法"是他先想出来的
: 1. 我先将此游戏真正实体版本创作出来 (含卡片的请人绘制与设计)
: 2. 我先取得专利
1.着作权
这比较像是着作权的问题 但又跟着作权没什麽关系 XD
事因着作权保护概念的表达方式 不保护概念本身
所以只要你没有将他的文字完全COPY到你的说明书中 基本上跟着作权无关
2.专利权
假设你申请的国家为台湾 也假设你申请的是方法
再假设其为可专利标的 最後也假设你成功取得专利 那...
若他可证明他较你早发明 且被你偷偷拿去申请 那应得适用专利法第34条(92年版本)的
相关规定而将该专利权"易主"
3.妨碍秘密
他把东西放在DOC档 你偷偷打开看到了 此乃妨碍秘密之范畴
4.背信
若你受朋友的委托进行游戏的设计 再转而自行贩售 可能会有背信的问题....
参酌看看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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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21.159.67
1F:推 ncl520mm:专业~果然只读专利法是不够的XDD US似乎很重视这点? 04/06 09:38
2F:→ piglauhk:哪点...=口= 04/06 10:37
3F:推 ncl520mm:就专利申请权人非原发明人...被举发後有其他处分吗?(US) 04/06 10:43
※ 编辑: piglauhk 来自: 211.21.159.67 (04/06 11:12)
4F:→ J0HAN:妨碍秘密尚难定论 单就「写在 Doc 档里面」难称所有人已采 04/06 20:17
5F:→ J0HAN:取合理之保密措施者。 (虽然这是封闭格式 但保密效果应该不 04/06 20:19
6F:→ J0HAN:会比写在 odt 高到哪里去 XD) 04/06 20:19
7F:推 J0HAN:↑楼上是来乱的 04/06 20:23
8F:→ piglauhk:XD 04/06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