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croOptics (糟糕信砍错了 请再寄)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真的会用分类号不同做答辩吗?
时间Sat Jul 30 07:54:13 2011
※ 引述《WAIJEE (save u, save me)》之铭言:
: 想请教一下
: 用分类号不同(假设第一阶或部的类号不同)来说引证案的领域
: 和申请案的领域不同去做答辩 这样好吗?
: 我个人是没用过这个理由也不太敢用
: 最近看到一个CN答辩理由用这个
: 结果审查委员竟然回说
: 分类号是做参考用的 做分类时有可能分错或少分BLABLA
应该是cn的菜鸟 我之前还碰过进步性OK新颖性不过的OA
不过我知道意思 还是答辩
: (不过我心理os是认为 你都敢这样讲了 以後谁敢相信分类号阿...)
: 请问大家的看法呢?
: 谢谢
我认为不无可能 马上想到一个例子
之前元照的书上 有提到飞机和潜水艇的例子
当申请专利范围写太广时 审查员刚好又用冯京当马凉用
这招可以用 但是基本上下个OA等着发给您
话说常听我国审查官说多会检索云云
有些工程师说审查官怎麽把冯京当马凉
其实是自己没搞懂 您专利范围写的不好
审查官花很多时间去找是笨
被审查官用冯京当马凉 除非是乱审 否则是您专利范围写的烂
所以如果承别人的烂摊又不想花时间 这样回是可能的
忘了说 所以专利范围可以对应修改为
一种潜水艇,系用於液体的介质中,包括
表达您对审查员伟大的崇敬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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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42.72.20.178
1F:推 ipme:第二段写得好 不只是台湾OA, 美国OA也是一样,说穿了就是 07/30 17:00
2F:→ ipme:文意解读 , 专利范围写得烂,把"太多"不合理的情况都包进去了 07/30 17:01
3F:→ ipme:修正回来 一样就还是落入引证的范围, 结果就是: 驳. 07/30 17:03
4F:推 priorart:推这篇! Broadest reasonable interpretation standard虽 07/30 17:57
5F:→ priorart:是基本概念 但不少台湾PE或审查员想像力未能超脱实施例 07/30 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