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mkcla (kcla)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平行输入的问题
时间Mon Nov 29 23:12:35 2010
不好意思 因为之前没有写清楚
产品为原产地美国A厂商 ( 中文译名为B)
朋友是在美国买 多的就在网路上转售 (应该是俗称水货吧?)
现在A公司的亚洲代理商 主张
1. 他是独家代理商 所以别人不可以贩售该产品
2. 他有把B注册商标 (朋友有去查商标的确有被注册了) 所以任何卖家不可以刊登这个品名的商品 (例如在标题不可以提到)
3. 有把A公司也在台湾注册商标 所以主张跟2一样 (但是智财局没有查到)
4. 并且质疑只要不是代理商卖的就是仿冒品
5. 基於上述三项 他说他会执行法律权利
朋友很担心想知道真的有触犯法律吗?
另外2和3真的有依据吗? (这是我自己的疑问 因为我在很多网拍上都看到一堆标题写LV PRADA这样的字眼水货商品贩卖…)
谢谢各位专家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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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6.1.52
1F:→ KyotoHot:那买Wii日版水货的通通被台湾老任抓去关了( ̄ー ̄;) 11/29 23:29
2F:→ car:请对方来函说明一下哪几条吧, 然後美国采购的收据存好 11/29 23:36
3F:→ forcomet:你朋友卖的量是不是很大? 11/30 09:09
4F:→ piglauhk:放着阿 不用管他 (OS:大不了被抓去关半年...) 11/30 10:34
5F:→ kanako:虎烂你的,二手车商都没有车厂的商标权,他们不能卖车吗? 11/30 13:38
6F:推 pasica:4.肯定不对~~仿冒不等於水货 12/01 17:24
7F:推 pasica:你朋友买的是美国的 并非引用独家代理商申请之商标 12/01 17:26
8F:推 pasica:你就在那个网拍上写清楚"水货(美国带回)""转让" 12/01 17:29
9F:→ pasica:避免混淆误认 12/01 17:29
10F:→ pasica:但是现在有个问题~我不大确定的是耗尽在台湾可否用契约排除 12/01 17:30
11F:→ pasica:美国可,欧盟不可,台湾不知 12/01 17:30
12F:推 barley:可以用契约排除啊 问题是通常买东西没在签约 12/01 21:48
13F:→ car:回b大: 权利耗尽是指物权吧, 契约排除仅有债权性质 12/01 23:45
14F:→ car:例如A在国内向片商B合法取得光碟(着59-1),AB间有不得转卖契约 12/01 23:46
15F:→ car:而A却转卖给C, A并未有着91-1I的刑责,仅有债务不履行的问题吧? 12/01 23:47
16F:→ car:在专57II和施细39争议为何以契约认定权利耗尽范围修法原因 12/01 23:51
17F:→ car:我的理解是这样啦 XD 12/01 23:52
18F:推 barley:C大说的是对的 以契约排除不正确 应该说以契约另为约定 12/02 17:28
19F:→ barley:但仅能约束相对人且仅有债权上效力 12/02 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