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TX4869 (ㄜ..不过 那要团体订购喔)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关於专利法的问题@_@
时间Mon Mar 22 22:24:42 2010
※ 引述《Ymiao (.)》之铭言:
: : 问题:
: : 假如说
: : 有两个不同的申请人(甲.乙),在同一天申请了发明专利
: : 甲的发明专利中
: : 说明书内容揭露了A,B,C三样东西 但是甲只有claim A的部分
: : 乙的发明专利中
: : 说明书内容一样揭露了A,B,C三样东西 但是他只有claim B的部分
: : 如果甲和乙的发明都没有违反专利法的其他规定
: : 那这样的话甲和乙发明会同时准吗
: : 还是说要双方协调?但是说要双方协调又很怪阿 毕竟他们的claim不同
: : 推 SGod:阿就..同时准呀.. 你的观念没错 03/22 21:26
: : → SGod:既然是同一天申请 那就是对等的 不能说用谁来核驳另一方 03/22 21:28
: : → SGod:之所以同一发明会要求双方协调 03/22 21:28
: : → SGod:是基於同一个权利范围 不该同时由两个人拥有 03/22 21:28
: : → SGod:但既然双方claim的东西不同 那自然没有上面的顾虑 03/22 21:29
: 谢谢大大的回答 小弟又想到几个问题
: 问题二
: 一样是上述的情况
: 不过这次甲先申请实审 claim A
: 情况一
: 如果乙在甲的专利尚未公告前改写claim
: 把原本的claim B 改写成了 claim A
: 造成了不同申请人有同一发明 是不是就变成需双方协调的情况?
这应该不太可能吧 1.专利送申请後 只能补充或修正 补充跟修正
是不能超过原先的专利申请范围(Claim),更何况从B跳脱到A (除非限缩!)
--->公开前申请人在不变更申请案实质之前提下,得於发明专利申请日起
十五个月内,补充、修正说明书或图式。
而且 根据事务所之前替我们上课的老师 分享 专利法49-4条
补充修正超出范围 是可以不予专利的! (不可以增加新事实)
专利法第49条 第四项的说明:
第四项修正。关於审定公告後之补充、修正,配合废除异议程序,应同时删除。
至於审查中之补充、修正,现行法系仿一九九三年以前日本特许法第十七条之规定,
惟就目前国际趋势,关於补充、修正之范围,或以不得超出原申请时说明书及图式之范围
,如欧洲专利公约第一百二十三条、大陆地区专利法第三十三条,或以不得增加新事实
(new matter)如美国专利法第一百三十二条,为使我国专利制度调和化,并配合我国国
情,爰修正为「依前三项所为之补充、修正,不得超出申请时原说明书或图式所揭露之范
围。」
: 情况二
: 如果乙在甲的专利公告後才改写claim
: 把原本的claim B 改写成了 claim A
: 那乙的专利会变成怎样?
: 公告之後变成他什麽都不能claim?
: 还是他一样能claim B或C?
: 不好意思 问题看起来很杂
: 麻烦大大解惑<(_ _)>
二.自发明专利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起十五个月後,必须於下列各款之期日或期间,始得申请补充、修正说明书或图式。
(1)申请实体审查之同时
(2)申请人以外之人申请实体审查者,於申请案进行实体审查通知送达後三个月内
(3)专利专责机关於审定前通知申复之期间内 (4)申请再审查之同时,或得补提再审查理由通知书之期间内
三.审定公告後,发明专利权人申请更正专利说明书或图式,仅得就下列事项为之:
(1)申请专利范围之减缩
(2)误记事项之订正
(3)不明了记载之释明。
不管怎麽样 都不可能去Claim到C 因为贡献原则 你当初没有Claim怎麽可能再放进去
B--->A 你在甲的专利早期公开後 申请实体审查 改写ClaimB-->A
即使你同一天实体审查 但是智财局应该是会当作放在网路上的公开公报是公开的
你真的去改写....应该专利就飞了......
应该不会再可以Claim B 如果可以再Claim B 那就不会出现 禁反言了(大家都来後悔)
应该是这样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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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7.219.252
1F:→ bearwang:范围限缩应该是公告之後的限制 不然只要说明书能支持就可 03/22 22:28
2F:→ escaflone:不得超出是针对说明,CLAIM的修正只要支持要件符合即可 03/22 23:04
3F:→ escaflone:审查过程中由CLAIM A修到CLAIM B倒不会有台反言的问题… 03/22 23:06
4F:→ escaflone:要不然申请一个分割案来主张 CLAIM B可不可以呢?XD 03/22 23:06
5F:→ escaflone:上上楼打错字,禁反言=_=||| 03/22 23:12
6F:推 SGod:"更正"的限制比较严格 "修正"只要不超出原说明书或图式就ok 03/22 23:30
7F:→ SGod:所以当说明书有揭露ABC时 他的claim爱跳来跳去是没关系的 03/22 23:31
8F:→ SGod:所谓"贡献"及"申请案实质" 指的是整份说明书+图式 03/22 23:35
9F:推 kaikai1112:原po 最好再回去问老师问清楚一点 03/23 07:18
10F:→ JSL3719:原po把49条跟64条混在一起了 03/23 10:35
11F:→ JSL3719:49条并没有不得变更或扩大申请专利范围之限制 03/23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