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esar76513 (态度成就人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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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关於动.植物专利的问题
时间Tue Aug 11 17:44:53 2009
※ 引述《eva159 (??)》之铭言:
: 因为对法律可以说是一窍不通,找了相关的法源来看,
: 越看越疑惑,所以想提出一些问题,麻烦各位帮我解答一下。
小的是法律系大三升大四的学生,
因为现在有在跟着教授作一个研究计画,
正好是跟植物智慧财产权保护有关,
所以在这边针对您的问题,
作些简单的回答。
如果还需要更详细的解答,还请板上的大大允以补充。
: 首先想请问农民种植的作物,种子是否都是和种子公司买来的,
如果你是说本国农民的话,
那麽他们的确大部分是向种子公司购买的,
而这些种子公司的种子如果是本国改良场所培育的品种,
则这些种子便可能经过了改良场授权给种子公司(大部分为非专属授权),
再由种子公司贩卖给农民。
示意图如下:
[改良场]---->[私人公司]---->农民
授权 贩卖
: 如果私下自由交换是否就算侵权呢?
根据TRIPs27.3(b)的规定,以生物方法繁殖的植物,应以专利法或特别法保护之。
我国目前现行法是采植物品种及种苗法作为保护植物品种权的特别法,
现行专利法并不承认植物专利,
不过目前专利法修正草案有将植物纳入可专利的标的之内,
这是目前较值得注意的地方。
回到植物品种及种苗法,根据该法第二十六条各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品种权之效力,不及於下列各款行为:
一、 以个人非营利目的之行为。
二、 以实验、研究目的之行为。
三、 以育成其他品种为目的之行为。
但不包括育成前条第一项之从属品种为目的之行为。
四、 农民对种植该具品种权之品种或前条第一项第一款、第二款从属品种之种苗取得之
收获物,留种自用之行为。
五、 受农民委托,以提供农民繁殖材料为目的,对该具品种权之品种或其从属品种之繁
殖材料取得之收获物,从事调制育苗之行为。
六、 针对已由品种权人自行或经其同意在国内销售或以其他方式流通之该具品种权之品
种或其从属品种之任何材料所为之行为。但不包括将该品种作进一步繁殖之行为。
七、 针对衍生自前款所列材料之任何材料所为之行为。但不包括将该品种作进一步繁殖
之行为。
上述是关於农民免责的规定,
而原PO说的私下换种,基本上若不符合上述各项要件,
皆有侵害品种权之虞。
: 而这些贩卖的种子是否都是经过专利申请的了?
如果是有潜力能够作境外实施的品种,
基本上农委会的各改良场会自行去国外申请植物专利。
(前提是该国以专利法保护植物品种)
若如原po所述在国内的种子公司可以买到的,
在我国应该只受到植物品种及种苗法所授与的品种权之保护。
: 那这些种子既然能够申请专利,是否表示都已经过基因改造了呢?
未必要基因改造,
杂交(hybrid)亦是在培育新品种时常用的作法。
: 否则是以什麽资格注册的阿?
: 另外,每当提起生物剽窃时,多半举出的案例都来自於国外,
: 台湾本土有无实例呢?我自己有查询到"青脆枝"的例子,
之前境外实施到日本的毛豆以及芒果「夏雪」,
皆属我国成功境外实施的案例。
另外,兰花也是我国农产品强力推广与发展的植物品种。
: 除此之外呢,因为多半在提起动植物的品种保护时,
: 许多文献都表示到台湾多样性丰富,避免其他国家来探勘或是剽窃等
: 所以务必发展相关法源等等的。
: 那麽,为什麽都没有台湾生物遭受侵权的事件,
: 是真的没有,还是,能见度不高?
因为台湾的品种不太做境外实施,
基本上他们很难经由正常管道取得台湾品种。
本国专利法亦不开放植物专利的申请,
这样等於是阻绝了外国势力进入台湾申请专利的机会。
: 若有真实案例存在的话,可以透过什麽管道得知呢?
: 最後,想要请问能否查到来台湾进行生物探勘的例子呢?
: (不知道这是否偏离该版讨论范围,如有将自行删除。)
不懂生物探勘的定义,
但你可以去农委会的网站上逛逛,
以及各改良场的网站,
可能就会有你想看的资讯。
: 不知道这些问题会不会很无知,但是自己读过相关的法规仍有疑问,
: 因此上来发问,希望能够借助大家的专业得到解答!
: 麻烦各位了,谢谢。
不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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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241.114.204
※ 编辑: caesar76513 来自: 123.241.114.204 (08/11 17:48)
1F:→ forman:我国专利法目前只允许微生物学之生物方法 08/11 19:29
2F:→ forman:所以我国专利应该不会有动植物及其生物学方法 08/11 19:29
3F:推 atto:为促进国内生技产业之发展,开放动、植物为准予发明专利之标 08/11 19:54
4F:→ atto:的,爰删除现行条文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08/11 19:54
5F:→ atto:目前修正草案拟开放 08/11 19:54
6F:→ forman:有看到专利法修法草案 08/11 20:36
7F:推 SGod:目前专利法只排除主要生物学方法 例如杂交配种等等 08/11 21:44
8F:→ SGod:基因改造、刺激生长等方法是允许的 要注意只有方法,不是物 08/11 21:46
9F:推 eva159:谢谢谢谢,感谢大家的回答。讲解比一直查法条还清楚多了。 08/11 22:41
10F:推 piglauhk:资讯是很丰富 但是呢 查证要自己来唷 ^_^ 08/12 01:29
11F:→ eva159:查证的意思是?是指生物剽窃例子很多,只是没被发现吗? 08/12 14:01
12F:推 lkw:查证是指这里的回答,听了之後还是要去查证,不见得一定对 08/12 14:17
13F:→ lkw:我个人就说过一两次错误的回答,不过都有高手指正了 08/12 14:18
14F:→ eva159:好的 但是还是很谢谢各位高手! 08/12 14:30
15F:→ forman:利用微生物学之生产方法完成的动植物也是不予专利的喔 08/12 20:11
16F:推 DCHC:以生物方法产生的亚种,会被拒绝给予专利。 08/17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