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lidcircuit (.......................)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业余发明
时间Fri Oct 24 10:04:44 2008
大家好~
那我有一个疑问~
如果是知道某公司进行某项开发~
举例: LED背光模组
但是我有另一种电路架构上的想法~
这样我可以自行申请吗??
虽然我不在那家公司任职
不过偶尔会使用到那里的机台等等~
感谢~
所以说如果以後在公司任职~
想要自行申请专利(专利内容非任职公司的设计领域)~
就只有挂他人名义一途罗~??
※ 引述《piglauhk (成为自己曾讨厌的坏人)》之铭言:
: : 八、商人、制造人、手工业人所供给之商品及产物之代价。
: : -------------------
: : 发明人自始未告知老板 请求权时效自然无从起算
: 第一百九十七条
: 因侵权行为所生之损害赔偿请求权,自请求权人知有损害及赔偿义务人时
: ^^^^^^^^^^^^^^^^^^^
: 起,二年间不行使而消灭。自有侵权行为时起,逾十年者亦同。
: 损害赔偿之义务人,因侵权行为受利益,致被害人受损害者,於前项时效
: 完成後,仍应依关於不当得利之规定,返还其所受之利益於被害人。
: 我看到的应该是这条 . Orz
: 我记错了 期限的确是告知起算两年(修)..谢c兄指正
: : → hotwingking:不能不向老板提提 但可以不要完成 法条是规定"完成"时 10/15 16:44
: : → hotwingking:应以书面... 所以未完成自然就不须要通知 10/15 16:44
: : 它的完成应该是指可以送件申请的程度吧
: : 不能申请专利自然没有争讼实益可言
: : 对方可以说发明人为不适格申请人 提举发 (上述34条)
: : 或直接上法院告发明人窃取营业机密都可阿 (要举证就是了)
: =口=a 也许我表达得不清楚 但我还是认为在"跟职务完全无关"的前题下
: 告诉老板也许会徒增麻烦. 电子工程师 和扫把之间的关系...(  ̄ c ̄)y▂ξ
: 不适格申请人 ~也要他拿得出证明来
: 要是他老板连这种和职务无关系的发明也要争..
: 你也可以预见告之後的争执.
: : 小弟觉得 委由好朋友申请较能避开瓜田李下的麻烦
: : 有错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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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8.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