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sica (////)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申请专利范围一问
时间Tue Jun 19 22:29:34 2007
※ 引述《concen (concen)》之铭言:
: 用"人(使用者)"的角度来写出"方法项"
: 使用者做了以下事情:
: 用装置A1(比方是使用电脑),做了事情B1(比方是输入资料)
: 用装置A2(比方是使用印表机),做了事情B2(比方是列印资料)
: 做了事情B3(可能是拿资料来做了什麽事情)
: 我第一次看到这样以人的角度来写claim,
: 不知道这种写法在美国、台湾、大陆可以吗?
: ※ 编辑: concen 来自: 218.168.208.188 (06/19 17:59)
: → sonardome:贴出来看看吧 也许不是你想的那样 06/19 19:27
专利审查基准
1.3.4 非利用自然法则者
..申请专利之发明系利用自然法则以外之规律者,例如....等人为之规则
、方法或计画,不符合发明之定义.
如果根据上述~~~~~显而易见~~
要写也应该是写成,用电脑判断,自动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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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2.217.152
1F:推 gsc0478:我想原PO的显而易见只是PO文的例子。。。 06/20 15:01
2F:→ gsc0478:要问的应该不是这个内容..而是格式。。我猜啦.. 06/20 15:02
3F:→ gsc0478:问题描述真的很不清楚....很难帮上忙。。。 06/20 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