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owhair (我是恶魔)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请问有无救济管道?
时间Thu Apr 5 20:44:24 2007
※ 引述《MicroOptics (啦)》之铭言:
: ※ 引述《showhair (我是恶魔)》之铭言:
: : 智财局的职员甲,受理乙厂商申请的新式样专利,
: : 於审核过程中,甲将该设计透露给丙,丙见有商机
: : 可图,於是便开始大量生产制造贩卖,海捞一票。
: : 请问乙厂商有无救济管道?
: : (专利申请尚未核准,所以没有被侵害到专利权,对吗?谢谢解答。)
先感谢您回答这麽一大篇
从回文里面看起来,你似乎是认为这种案件在实际上不
可能发生,这点我也是相当认同的。不过纵使发生机率
极小,我觉得也不能就说他没有讨论的必要,毕竟看看
法律条文里头一堆根本不会用到的条文,还是有一堆学
者发表文章,设计一堆奇怪的问题作讨论,可是我们不
能不去看,这是身为学生身为考试机器的我们不得不做
的事情,所以不好意思啦:)
: 先不要告诉我说你老师是理工毕业的
: 尤其是当外审的 那不用太认真做答 乱搞
: 你讲的不当得利 乙失甲得无法律上的原因
: 侵权行为 甲因故意不法侵害乙的权利
: 你认为成立吗 我个人认为问题不清不楚
: 要如何下价值判断 又不是有判决的案例
个人认为不当得利是不会成立。
至於侵权行为,因为已经被留德学者切得乱七八糟了,
在利益或是纯经济损失上面可能可以讨论,不知道。
: 不过如果是只就题意做答 所谓有权利便有救济
: 故乙的权利为何 没专利权 但有申请权吧
: 不过要救济啥
: 已拿到专利权? 或是没拿到专利权 求救济?
: 入境想想 如果是你呢 要是我一定先想拿专利 再行假扣押
: 再把所失利益追回 这又有一个问题 丙知不知道
话说,要讨论丙知不知道,是否你认为可以用侵权行为
解套呢?因为专利权是从公布那天才拿到吧,所以公布
前的利益还是回去用侵权行为,是这样吗?还是我误解
了你的意思?
: 一些教专利法的不是不懂研发流程的法律人 和一群不懂的理工教授
: 创设了一部完全和研发脱解的专利法 加上一群自以为事的理工人
: 教了一群似懂非懂的学生 打迷糊仗
: 这个问题基本上 实务上根本不会发生
: 好的东西 如果是你 你会等专利才上市吗
: 丙生产时 乙一定会告他的啊 要不先发警告函
: 管你是不是甲说的 管他这麽多 只要拿到专利再来算帐
: 这是甲和丙间的契约 管乙什麽屁事
咦?不好意思,请问甲和丙为什麽有契约?
: 那至於甲的身份 基本上除非乙拿不到专利
: 否则你想甲和丙都犯罪 如果是你 你会告对方吗 乙也才会想多花钱
: 要不你以为律师是做佛心的 书状出庭都免钱的啊
我看很多公司,为了一点小小的利益都会愿意打诉讼,
可是他们为的不是诉讼案中的小小利益,而是为了胜诉
後拿到一个更有利的地位,像之前的东森案就是。:p
: 不想打了 每天看这种题目 快吐血了 作业真的不用太认真
: 东西是错的 扫进去就难扫出来了 说不定被当的 哪天想到了
: 学到正确的 还比你强多了
辛苦你了,感谢前辈的热心指导。:)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8.101.177
※ 编辑: showhair 来自: 125.226.92.93 (04/06 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