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rley (莫忘初衷)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着作权??
时间Fri Feb 2 19:39:09 2007
※ 引述《flylinn (白)》之铭言:
: 不知道如果我把某一有名的动漫画的脚色
: 放到印章里面 印着某脚色~以及我的名字 日期~等等~
: 这样算侵权吗?
: 因为我不是拿来获利~ 只是自己使用~
: 但是可能用到公文上面~
: 所以这样不知道有没有侵犯到着作权呢?
由於动漫画角色具有高度创造力
用在印章上应属侵害重制权
虽然没有拿来获利 但按照这样的使用方式
应该无法主张合理使用
因此侵权的可能性高 但是被起诉的可能性不高
林英典的案子有输有赢
不过大多数是利用刑罚胁迫被告和解
和解金通常高达十数万
在着名的插画家侵权案中
插画家主张所绘之插画属於鸟类 昆虫
虽承认有参考林英典的照片
但自然界中的生物样态乃是浑然天成 并且就是长的那个样子
应不属着作权之标的
又法官请被告当庭做画 证明插画家的绘画功力足以将实物画的和照片类似
所以判决林英典败诉
所以若是将林英典的鸟照片手刻到印章上
没有侵权的机率也应该很高
尽管林英典在鸟类摄影中颇具盛名
但对於他这种滥用着作权刑责的手段以刑逼民
过度主张自己权利的行为在下实不敢认同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1.0.113
1F:→ escaflone:版主认真了<_"_> 02/02 19:50
2F:推 flylinn:感谢回答^^~ 02/03 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