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iorart (老玩意)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请问台湾有规定图号用1还是用一吗
时间Sun Nov 26 13:07:38 2006
t大虽是专利界新人
但会反思以美国较严谨写法矫正台湾写法,用心值得鼓励!
第一次用"一",第二次後则加"said",是指claim写法
至於说明书实施例,因已标上元件符号而可清楚分辨,故不受此限
美国说明书於名词前有时仍会加the或said
是因其文法规定名词前须有冠词
中、英文文法结构不同,无须全盘袭用
否则全篇该来该去从头该到尾,反而本末倒置造成阅读障碍
※ 引述《totom (单纯的生活N   I》之铭言:
: 有规定吗
: 「第1图」还是「第一图」
: 哪个对呢
: 又到底在台湾说明书写时
: 第一次提到要用 一
: 第二次提到要用 该
: 台湾好像没明显规定,但美国有
: 那大家写时,到底会不会按此规定啊
: 我是认为平时养成好习惯,到时写美国案自然就不会忘掉
: 大家觉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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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91.63
1F:→ totom:呵,谢谢啦。我是指claim没错,那图呢 11/26 17:31
2F:→ priorart:都可 国内案很多用一 进口案则直接照原文用1 11/26 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