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tolu (Top sales !)
看板Patent
标题Re: 请问关於国际优先权
时间Tue Oct 24 18:18:16 2006
那请问一下两案合一可行吗
将两个母案合并成一案於国外申请
该後案的技术特徵全来在於两个母案这样的申请方式是否可行?
还是说国际优先权的行使只能一对一
在制度上无法提供多案一并提交作为参考?
感谢前辈回答
麻烦您了..谢谢!
※ 引述《m1a1n1 ( )》之铭言:
: 以下为个人意见 请指教
: 若母案与後案的技术内容不完全一致
: 则在审查专利要件时
: 仅与母案技术特徵相同的後案技术特徵能以母案之申请日为基准
: 而与母案技术特徵不相同的後案技术特徵则以後案申请日为基准
: 实务上 分辨技术特徵是否与母案相同对审查委员来说是额外的负担
: 可理解的是 这是一件很麻烦的事 毕竟还有翻译的问题
: 所以这可以说是一个可以尝试的漏洞吧
: 最糟的情况也就是”与母案技术特徵不相同的後案技术特徵则以後案申请日为基准”
: ※ 引述《satolu (Top sales !)》之铭言:
: : 请问在台湾申请专利之後
: : 若欲使用国际优先权申请国外的专利 (如美国、日本、大陆等..)
: : 在国外提出的申请专利说明书的内容是否必须与台湾所提出的完全一致
: : 可否因应该国的情况对原说明书的内容做修改
: : 例如减少、修改专利申请范围内的附属项数量与内容等
: : (ex.减少附属项的数目以减少专利规费)
: : 或是在实施方式等内文做进一步修改或补充
: : 或是将国内的多件专利合并成一件至国外申请以减少费用等等情况
: : 还是说一但与台湾所提出的申请内容稍有不同便丧失了国际优先权呢
: : 搜寻了一下之前的文章,似乎没有国际优先权方面的资讯
: : Google上也找不到...
: : 麻烦各位专家前辈能否解答一下
: : 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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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
乐观所带来的是失望
而悲观却会有意外的喜悦
怀疑
为何要乐观地对你有所期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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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110.193
1F:→ escaflone:为什麽不行?@_@||| 10/24 19:14
2F:→ satolu:抱歉..因为非专业人士..打算先台湾申请完再找专利事务所.. 10/24 20:14
3F:→ satolu:因此有许多不懂的地方 = =" 10/24 20:15
4F:→ escaflone:很多国外案也是包裹在台申请的,国外也有这种情形。 10/24 20:36
5F:→ escaflone:是说,这样申请就得注意单一性的问题。XD 10/24 20:37
6F:→ escaflone:在台湾申请就不找事务所了吗?这样许多版友会失业的… 10/24 20:37
7F:→ escaflone:而且专利的专业门槛不只是语言而已。 10/24 20:39
8F:→ satolu:还好..基本上还算是同个概念...会拆开来申请一方面是想扩大 10/24 22:16
9F:→ satolu:范围,另一方面是因为台湾的申请费便宜..之後找专利事务所 10/24 22:17
10F:→ satolu:若有不完善之处两个月内国内还可以提出修改.. 10/24 22:18
11F:→ satolu:有钱当然就找专利事务所啦!钱不够多只好能靠自己就靠自己了 10/24 22:19
12F:→ satolu:再次感谢各位专业的版友!!! 10/24 22:21
13F:→ kaikai1112:因为 想扩大范围 所以拆开来申请???????? 10/25 08:06
14F:→ kaikai1112:虽然 本质上 专利是 case by case 不过这种观点 10/25 08:07
15F:→ kaikai1112:好像 有很大的误解 一般来说 要不要拆开来申请 10/25 08:08
16F:→ kaikai1112:跟能申请到的范为大小 关系不大吧 10/25 08:09
17F:→ kaikai1112:还是 您的 case 比较特殊 要不要 简单说明一下 10/25 08:10
18F:→ satolu:想了想..这实在很难说明啊...不知道该怎麽说..... = ="抱歉 10/27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