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nardome (GGL)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图示的严格性?
时间Wed Oct 11 20:30:25 2006
请问各位先进 "claim中提到的每项特徵 皆须在图示中出现"
是否 附属项列举一堆下位元件都要另制一张图来代表?
比如 claim中一元件:散热装置(独立项) 附属项列热管,鳍片,风扇等
那热管 鳍片,风扇的图都要画出来?不能只用实施例的图(假设是鳍片)
随便带过去?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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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121.202
1F:推 forcomet:不需要全部都画 可以在说明书中以文字叙述 10/11 21:12
2F:推 escaflone:这句话是哪边写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11 21:23
3F:推 sonardome:类似的话美国那边应该有吧 基准或法规 10/11 21:30
4F:→ sonardome:还有就是有某前辈这麽说的....特别强调美国方面 10/11 21:31
5F:推 jachan:台湾的话 没印象有看过这种规定 实际上不用 文字说明即可 10/11 21:37
6F:→ jachan:美国的话 我不太确定 但是应该没有啦 另随便带过去可以 10/11 21:39
7F:→ jachan:可是若独立项不予专利 审委也会一句话就驳回下位的附属项 10/11 21:43
8F:推 priorart:建议先思考一下附属项作用为何?再来想此问题 10/11 22:30
9F:→ jimmmy:印象中,台湾的审查委员没那麽严格啦 10/12 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