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uella (奶油霹雳手♂)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有关於专利法第79条
时间Thu Oct 5 15:42:44 2006
不好意思问题很多 ^^b
有关於专利法第79条 :
「发明专利权人应在专利物品或其包装上标示专利证书号数...其未附加标示者,
不得请求损害赔偿。...」
想请教一下各位先进 若我有一个专利商品 此商品有A B C三个专利
当我在贩卖商品的时候 我要把ABC的证书号都标示上去嘛?
还是我可以选择性的只标示A(或B或C)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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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7.98.93
1F:推 priorart:notice当然针对每个case,warning letter也是 10/07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