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caflone (大骨)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请问先进
时间Thu Oct 5 00:00:51 2006
※ 引述《escaflone (大骨)》之铭言:
: ※ 引述《bluella (奶油霹雳手♂)》之铭言:
: : 请教各位先进一个问题 不是作业 ^^b
: : 如果甲先生有个发明 元件为A B C三个
: : 但是 其实关键元件只有A B两个 但她的代理人却把A B C三个都写进去claim 1 !
: : (C其实是个没有也可以的东西 但甲的代理人却把C也写进去)
: : 有一天 路人乙发现此情形 就跑去申请一篇claim 1为A B两元件的专利
: : 范围比甲先生更大!
: : 假设没有其他前案 那麽 路人乙的专利会过吗?
: 不会过(举发)的理由:不具新颖性
只考虑甲案,不考虑其他引证的情形。
(另一个情形是审查人员连甲案都没查到,这就不讨论了,
虽然发生的机率大概也是非常高=____=|||)
乙案:A+B
甲案内容:包含A+B
且由题意知甲案在前,不是踩到新颖性就是踩到拟制丧失新颖性。
: 觉得会过的理由:必要元件的省略也可以是具进步性的理由
乙的答辩理由:其实A+B不是单纯的A+B,而是A+B+(C消去C)
(原来有C,但是消去C)是个有别於C的特定技术特徵。
说服得了审查人员->专利获准
说服不了->再审查
: 过了(举发不成立)之後->踩到禁反言。
之後在侵权技术比对的时候,不是只比对A+B有就是有哦,
而是要看侵权物的内容是否有刚刚的(原来有C,但是消去C)?
有的话->再来看被控侵权的如何主张。
没有的话->侵权不成立。
: 过不过有差吗?
後申请的一言以蔽之,只是创造代理人跟专利专责机关的业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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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5.166.219
※ 编辑: escaflone 来自: 59.105.166.219 (10/05 00:22)
1F:推 bluella:嗯嗯 感谢回覆~~ 10/05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