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linh (ColinH)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请问先进
时间Wed Oct 4 00:45:02 2006
※ 引述《bluella (奶油霹雳手♂)》之铭言:
: 请教各位先进一个问题 不是作业 ^^b
: 如果甲先生有个发明 元件为A B C三个
: 但是 其实关键元件只有A B两个 但她的代理人却把A B C三个都写进去claim 1 !
: (C其实是个没有也可以的东西 但甲的代理人却把C也写进去)
: 有一天 路人乙发现此情形 就跑去申请一篇claim 1为A B两元件的专利
: 范围比甲先生更大!
: 假设没有其他前案 那麽 路人乙的专利会过吗?
美国专利比对是以引证案的说明书内容
比对申请案的claims
如果引证案中有提到只包含A,B的实施例
申请案应该会遇到新颖性核驳
另外申请案的限制条件为元件A,B 若没有刻意强调省略元件C
则其包含之范围仍包含引证案的A,B,C
若申请案在claim中刻意回避元件C
若有其他类似省略元件C的文献
则有可能遇到以两者结合进行非显而易见性核驳
不过乙案若已实施
要用甲案来判断侵权的话
就不一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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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4.127.102
1F:推 priorart:c大观念非常正确,推~~~ 10/04 22:52
2F:→ colinh:我只是刚满一年的小PE而已... 10/05 11:49
3F:→ bluella:这个版真的卧虎藏龙阿 10/05 15:27
4F:推 priorart:台湾专利界明日之星指日可待 10/05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