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222 (人妖之道)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关於美国临时专利申请案
时间Tue Jul 25 14:14:18 2006
大家好
小弟刚接触专利这块领域
遇到几个实务上的问题想请教一下各位前辈
主要是关於美国临时专利申请案这个主题
之前好像比较没有就这块问题讨论过
小弟问题如下
1. 美国临时专利申请案是先让资金不足之发明人可以先申请的一个方案
那麽台湾是否也有类似的制度呢??
2. 如果在台湾已申请一个专利但是还未公告也还未审核,
是否可以再去美国申请临时专利案呢??或者是只能用优先权概念??
3. 美国临时专利申请案申请规费比正规专利申请案便宜很多
那麽一般说来专利事务所收的费用是不是也会少很多呢??
如果是,那麽是否不会去survey相关专利而只是提出申请即可??
如果各位前辈有任何问题或者心得,欢迎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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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4.164.52
1F:推 blueson:1.否 2.暂时申请案不得主张其他案优先权 07/25 15:27
2F:→ blueson:3.是 但一年内须提正式的发明专利申请案,故整体费用较高 07/25 15:31
3F:→ blueson:如果暂时申请案内容已经是完整的专利说明书,事务所的撰稿 07/25 15:36
4F:→ blueson:服务费应该一样,不过PAA多半不是完整的说明书就是了 07/25 15:38
5F:→ blueson:PA多半由ihpe先撰写抢申请日(仅有几段英文说明及重要图式) 07/25 15:50
6F:→ blueson:之後,再委托事务所拟定claim并完成整份说明书 07/25 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