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rrell (sorrel)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闲聊] 开个话题--专利权耗尽
时间Wed Jul 19 11:57:01 2006
有人可以位这串讨论做个结论吗?
1. claim 1肯定是专利耗尽
2. claim 2的部份,正确处理方式应该是B公司在购买A公司的O机构时
就应该约其用途,取得使用认可就绝对不会有问题
3. 若没有在购买时做约定,如果O机构在当时只有claim 2的用途时
依照默示认可,A公司不能再主张claim 2(那claim 2不是白申请了)
是吗?
4. 若没有在购买时做约定,如果O机构在不只有claim 2的用途时
A公司可以主张claim 2的权利,是吗?
那专利耗尽原则中在物品中使用的部份怎麽解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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