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kao (LIVING in TOKYO)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闲聊] 开个话题--专利权耗尽
时间Thu Jun 22 06:18:10 2006
※ 引述《jerico (婷儿养的小熊)》之铭言:
: 最近专利版都没有啥讨论的文章了
: 就由小弟抛砖引玉,丢个东西大家来讨论看看
: 顺便知道在这个领域的从业人员的看法是什麽。
: 以下
当看五十七条第一项第六款的条文时,可以有
下述的思考方式.
(1)关於耗尽理论的射程范围?
如该物件标示有专利号数时,
一旦购买专利物品後,购买人因购买专利物品所得免责
之效力是仅及於第一项或着包含整个专利说明书所揭露之专利范围?
(2)关於[使用]的解释?
a.专利法五十七条第一项第六款的[使用],於本案中是否
包含於将专利物品[使用]於LED面板中的使用?
b.专利范围claim第二项之[包含]是否能解释为[使用]的意思?
c.如果该物品的功能仅限於适用於面板方面,
则该使用是否即为五十七条第一项第六款使用的问题?
d.所谓的[使用],是否应不仅指购买,更应包括为[为达成发明本来目的]
或为[产生发明所揭露效果]之使用?
(3)再者所谓权利耗尽理论主要根据如下:
a.禁止二重得利
b.默示授权同意
c.交易安全
於本案如果禁止专利物品於LED使用,是否与上述根据有违?
(4)anyway如果有相关专利说明书的时候,可能对於解读
专利范围可以更具体
※ 编辑: nakao 来自: 61.124.18.170 (06/22 0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