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rley (坚持啊)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请问一下独立项与附属项的问题
时间Tue Mar 14 17:53:58 2006
※ 引述《alanaren (智权研究"ㄙㄣ")》之铭言:
: 仅就第一个附属项功用提供个人看法:
: 基本上你的认知都正确,
: 附属项更常用来保护同一标的物之不同实施型态。
: 实务上,看待跟解析独立项跟附属项是同等地位,
: 亦即审查时附属项同样要合於专利要件,
: 换句话说,若附属项单独取出申请专利时(变独立项)一样要能符合专利要件才行,
: 否则该附属项即失去撰写的意义。
不太懂您的意思
附属项是依附在独立项之下
仅进一步解释或限制独立项范围
独立项符合专利要件 其依附项当然符合专利要件
不知您所说的
"换句话说,若附属项单独取出申请专利时(变独立项)一样要能符合专利要件才行"
指的是什麽@@
: 正因为附属项与独立项站在同等地位,仅差在范围相当或略小(限制条件增加)的情况,
: 故解读附属项时,必须连同独立项一并解释,
: 当然每一个附属项都可撰写成独立项,
: 不过实务上却不会有人这麽做,
: 因为都要加入独立项的内容才算完整,字数、篇幅过多且大,浪费时间且毫无意义,
: 但最重要的是各国对於独立项的项数与规费有规定,项数愈多申请费用愈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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