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han (jianchan)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若别人的专利和自己的产品有“部份”很갠…
时间Sat Mar 11 23:58:02 2006
※ 引述《lobenton (lobenton)》之铭言:
: 一般在申请专利之前都会先去查一下是否有类似的专利
: 我遇到的情形是
: 我打算申请的专利内容 有一部份和B专利很像,另一部份和C专利很像
: 换句话说,我目前想要申请的专利A内容
: 似乎可以看作专利B和专利C两者的结合
: 专利B和专利C分别和我的想要申请的专利内容各有一半很类似
: 也就是说我想申请的专利A是专利B和专利C的combination
: (A~= B + C)
: 举一个例子,假设目前已有专利B是可以录音的装置,而专利C是可以播放声音的装置
: 而我要申请的专利是可录音兼可放音的装置
: 恰巧可以分成一半和目前别人的两个专利很像(只是举例)
: (当然B C两者和我的想法相像的部份实际在技术操上不见得是完全一样的,
: 不过,专利B和C都把范围写得很宽所以……还是会cover到)
: 这样一来,
: 若我想做的是“可录音兼可放音的装置”(举例)
: 是否会对“可录音的装置”及“可放音的装置”同时造成侵权?
会不会侵权
要以您的产品 与该专利的申请专利范围 作比对才能确定
基本上 如果您的产品 包含该专利独立项的全部特徵
则侵权的机会很大
所以要分别与该二专利比对才能知道结果
这个没看到实际的东西
很难给您解答
有兴趣
去看看 专利侵害监定要点(虽为草案 但已公布开始适用了)
: 另一方面,
: 我想申请的专利A是否会因为各有一部份分别和现有的专利B和C相近而不能通过?
: 蛮难描述的,希望这样写大家看得懂..
: 谢谢^^
初步看来
新颖性 没问题
但可能会有进步性的问题
建议您去看看审查基准 专利要件中对进步性的相关说明
如果没有相乘的效果 通常会被认定为不具进步性
所以如果您的技术内容a 若分别被 b 与 c 所完全揭露
且在结合後 没有产生相成的功效
则易被认定为 显而易知
不过进步性 是相当主观的认定
只要您说的有理 又能符合审查基准的基本原则
审查委员 通常不会过於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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