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rico (婷儿养的小熊)
看板Patent
标题Re: 请问申请专利的一些基本问题
时间Sun Mar 5 17:40:25 2006
※ 引述《Chikm ()》之铭言:
: → escaflone:哪里说两个先前技术不同?@@ 03/04 22:18
: → escaflone:EPO的一加一是指「特徵部份」哦 03/04 22:18
: → escaflone:而且找到前案的话,可以把特徵部份後头的记载移到前面 03/04 22:19
: → escaflone:所以说不是两个不同就有进步性那麽简单… 03/04 22:19
: → escaflone:题外话,我看过写得最好的文言文,好像是理X的工程师… 03/04 22:21
: → escaflone:不是每件啦…不过真的有些不错的… 03/04 22:22
: → escaflone:回到正题,单纯的组合,不管凑几件都不容易过进步性这关 03/04 22:23
: → matzu:新型不是改十年了!!~书上说进步性是"unobviousness" 03/04 23:52
: → matzu:我是刚进专利这行的菜鸟~说错请包涵~~(不满一个月)@o@ 03/04 23:57
: 推 jachan:新型现在是10年(新法) 且已改为登记制 03/05 13:01
: 推 jerico:应该是说两个(以上)的技术无法组合出本案.. 03/05 14:16
: 我举个例子来问好了
: 现在巿面已有铅笔与橡皮擦两种产品
: 那如果将橡皮擦装到铅笔後面变成一样同时具二种功能的产品
: (当然这也已经有了..只是假设)
: 酱算是一种新型吗?
: (酱算是 1+1 > 2 吗?)
首先,假设市面上没有这类产品,并且没有人公开此类思想
如果只是纯粹上面的叙述,这种情况下看起来似乎就是1+1=2
但是,一个好的撰写者,应该除了会在说明书中叙述
此发明除了具有铅笔与橡皮擦两种功能外
更因为它具有两种功能,造成多大的便利
(例如使用者不需要同时携带铅笔与橡皮擦等等...反正作专利工程师就是要好话不嫌多)
再加上,审查委员找不到铅笔的前案文件有教导可以与橡皮擦组合起来
或是橡皮擦的前案文件有教导可以与铅笔组合起来
这样就有机会得到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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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要审查委员同意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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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人的见解不对,请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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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85.115.23
※ 编辑: jerico 来自: 210.85.115.23 (03/05 17:41)
※ 编辑: jerico 来自: 210.85.115.23 (03/05 17:42)
※ 编辑: jerico 来自: 210.85.115.23 (03/05 17:43)
1F:推 jachan:进步性(非显而易知) 是非常主观的 只要虎滥的有理 就行 03/05 18:46
2F:推 jerico:当然,亦可以要求审查委员提出适格的引证文件 03/05 19:48
3F:推 jerico:如果请审查委员提出[适格]的引证文件,措辞不当的话 03/05 19:51
4F:→ jerico:常常会激怒审查委员,某客户就激怒审查委员,最後行政救济 03/05 19:52
5F:推 Chikm:没错..我想的也是因增加便利性而 >2 03/05 23:12
6F:→ Chikm:谢谢你的指教..:) 03/05 23:12
7F:推 jachan:一个原则 申复是同一个委员 语气要温和且坚定 最好言之有物 03/06 21:49
8F:→ jachan:再审就是换一个委员(通常较资深) 可稍微抱怨 但适可而止 03/06 21:50
9F:→ jachan:千万不要激怒委员 因为有的案子 如果模拟两可 很难翻案的 03/06 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