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anaren (peach)
看板Patent
标题Re: 一个申请新式样专利的问题(我师父也无解)
时间Wed Dec 21 11:29:20 2005
※ 引述《juihua (漱石)》之铭言:
: 在专利法施行细则第33条明明写着:
: "新式样之图面,应由立体图及六面视图(前视图、後视图、左侧视图、右侧视图、
: 俯视图、仰视图),或二个以上立体图呈现;新式样为连续平面者,应以平面图及
: 单元图呈现。"
: 我图面说明上写着是以"四个立体图"来呈现(因为若是用六面图看起来会变成前後视图
: 相同、左右俯仰视图相同),因此我采用前视立体图、後视立体图、俯视立体图、仰视
: 立体图等来呈现,结果今天收到智慧局发函说我缺少左视图跟右视图???
: 此外公文还附注,除非左右对称而可减少六面视图,不然在图面说明那边不可写字????
: 我图面说明是写着:"第一图:前视立体图(代表图),第二图:後视立体图,第三图:俯视
: 立体图,第四图:仰视立体图。"
: 请各位有经验的的大大帮忙小弟解惑一下,谢谢!(我的师父他也不知为何会被要求补正)
修法後的新式样的"图面说明"页里是不需要说明的,
这里指的是已具备基本的立体图与六面视图;
除非你的图面因为如:左侧视图与右侧视图相同<---------这句才要在"图面说明"加注
至於你所写的"前视立体图"、"後视立体图"..等,直接写在"图面"页,
而不用再写第一图、第二图等字眼,
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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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2.31.96
1F:推 juihua:感谢您的解说 12/21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