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dar007 (太湖小鱼)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新型专利
时间Fri Oct 21 23:02:42 2005
有几个方面可以探讨,
一、若是新型,未经实体审查,专利是否enforceable,
尤未可知。
二、即使专利有效,也不必定侵权,必须经由下列步骤判定:
claim construction(判定请求项的范围)
apply claims to accused device(比对请求项与被控物品)
因此,看起来很像,不必定侵权。
三、台湾采先申请主义,因此即使你父亲先发明,未申请专利,
即未享保护。然而,若是你父亲在发明使用时,而後公开使用或
见於公共刊物,而patentee又再之後申请,其专利无效。
总结:
一、先把专利调出看,经过专业请求项比对後,可知是否侵权。
二、举发对方专利无效。
三、握有上述第三条的证据,可使对方专利无效。
四、若对方有制造类似产品,可调查他是否具有相关的专利,
(若是国外有制造类似产品,很大的可能是你们双方都侵害国外在台的专利),
或有无相关侵权,若无;即可与其沟通,看是要两败俱伤(你向国外的公司检举他),
或是和解收场。
总归一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
我已经没有特异功能了,
还要在这惹人嫌吗~~~~~
※ 引述《gibaman ( )》之铭言:
: 最近我父亲收到一个新型专利的警告信
: 对方说我父亲侵权
: 对於侵权的物品 对方於91年申请专利 (新型)
: 而我父亲从事生产 此物品 使用 也是大约从91年开始 甚至更早
: 我父亲说 他是参考国外产品 再加以改良
: 根本不知国内有人已申请专利
: 而两物品 雷同处不少 但是我方根本无意模仿对方的东西~ 只是碰巧
: 直到最近才发现~因为被对方记警告信 请问这样有侵权的嫌疑吗
: 谢谢各位大大的回答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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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9.211.41
1F:推 gibaman:谢谢提供 10/21 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