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8908045 (知足~用心感受)
看板Patent
标题[请益] 贵事务所有发生过类似的情形吗 ???
时间Fri Sep 23 23:09:47 2005
本人在某专利事务所上班,发生了一件极严重的事,事发情形如下…
某专利案已进入再审查申复阶段,答辩期限是30天,
因新制普遍都是60天,所以程序上疏忽了,控管方面直接写上60天,
结果......导致答辩逾期!!!!(因为以为是60天,没有去提延展)
所以,收到了智财局发来的再审核驳审定,也就是需要进入诉愿的阶段了~> <~
因为该客户是很大的企业,所以现在公司方面,很担心对方会不会提告,把我们告倒…
个人方面,很担心对方如果告我们,或是要求赔偿的话,公司立场可以请个人吸收吗?
想请教一下有在专利事务所工作的版友们…或是对这方面有了解的版友们…
有没有发生过类似的状况?以及後续结果?
希望大家有类似情形,可以帮我解答一下,拜托拜托!!
心情非常煎熬的人 上
注:不知道在这里po这篇文章有没有违反版规,如果有的话,麻烦版主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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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58.49.159
1F:推 warmlin:台湾应该还是可以提起再审查吧 09/24 09:31
2F:推 b8908045:已经提过再审查了,现在是再审查核驳审定XD 09/24 12:23
3F:推 raidraid:最大的困难不是没有後续的程序可以进行 而是再进行後续 09/25 20:37
4F:→ raidraid:程序的过程中 EX诉愿.行政诉讼 会变的很无力 因为会变成 09/25 20:38
5F:→ raidraid:己方都已经放弃答辩过了 很容易被认为是舍弃推定 09/25 20:39
6F:→ raidraid:这件事 可大可小吧 看老大跟对方公司的交情 09/25 20:42
7F:→ raidraid:听说美国事物所有这样被告倒的 里面的律师只能说流离失所 09/25 20:43
8F:推 b8908045:惨了~ :><: :><: :><: :><: 09/26 01:33
9F:推 husky2:严重的话就是事务所被告 轻微的话就是之後案子抽掉给别家 10/06 2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