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HOMAU ()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关於美国案Claim的撰写
时间Tue Jun 28 19:36:51 2005
※ 引述《bewitch1 (bewitch1)》之铭言:
: ※ 引述《barley (坚持啊)》之铭言:
: : 想请问各位 在Claim 1的撰写中
: : 当描述物品A请求项时
: : 是否可以用提到另一个相同的物品A
: : 举例而言
: : an A comprising:
: : B
: : C
: : D
: : wherein said D is arranged to connect a B of another A.
: : 想请问各位这样写会不会不够严谨 因为标的是an A
: : 会不会因此造成标的不明确
: : 而要求将标的改为包含A的assembly或是包含两个以上A的装置呢??
: : 如果可以这样写的话 在B之前要加a或是said呢??
: : 好像问的不是很清楚 还麻烦各位解答一下 感激不尽^^
: 如果两个A之间的连接关系通常是必要的、无可避免的
: 我会将标的写为"An assembly comprising a first A and a second A".....
: the first A and the second A respectively comprising a B, a C, a D.....
: wherein the D of the first A is arranged to connect to the B of the second A.
: 可是这样写的话,就会将权利范围限制在至少包含两个A的装置,单一个A就不侵权了
: 不知道大家的意见如何? 能够有机会听听大家会怎麽考虑、怎麽写真是很有意思。
若是这个发明必须要包含两个A才能作动的话
那采用bewitch1的写法没有什麽问题.....
若是单一个A也可以作动的话...
那就考虑将D写在附属项.....
用原本barley的写法应该是不会有不明确的问题...
若是不担心被核驳doule patent会被要求分割的话
就乾脆写两组独立项...
一组是单个A不包含D...
另一组是两个A以D连接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4.40.146
1F:推 Antinomy:会被分割的是Restriction 不是Double Patenting 203.67.234.13 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