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ddershen (雨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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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推动监价制度未利益回避 立委质疑吕东英操守
时间Wed Apr 20 22:39:58 2005
2005.04.14 工商时报
推动监价制度未利益回避 立委质疑吕东英操守
周慧如、彭祯伶/台北报导
自今年起,上市柜公司因须依卅五号会计准则编制财报,其中的重点是请监价师评监资产有无减损状况。但立法院多位朝野立委十三日质疑,金管会副主委吕东英家属与「中华无形资产监价股份有限公司」有转投资关系,目前吕东英大力推动的监价制度,有利益冲突嫌疑,有失公务员操守。
但是吕东英表示,他有严格遵守利益回避原则,此外,金管会主委龚照胜也表示:「我对吕东英的操守有信心。」
对於立法委员质疑,吕东英表示,不会因部分立法委员误解而有所气馁,但将继续推动监价制度,以增进资本市场的公平性及效率性。
立法院财委会昨日邀请金管会主委龚照胜、财政部长林全,就「卅五号公报及股市新制对股市冲击」,提出专案报告。未料,吕东英在接任金管会委员前,私人投资的监价公司,却成为邱毅、廖本烟、刘忆如、费鸿泰、潘维刚、高思博等多位立委的质疑重点。
费鸿泰等人指出,吕东英妻子王淑敏、其子吕建安对东南亚投资顾问公司持股八○%,而这家东南亚投资顾问公司又转投资中华无形资产监价公司,中华无形资产监价公司的董事长陈溢茂是吕的朋友,「为何监价制度原本是经济部工业局的主管业务,现在却是金管会推动?主委龚照胜知道这些关系吗,吕东英自己有做到利益回避吗?」
龚照胜表示,监价的作业与资本市场也有关,他在邀请吕东英担任金管会委员前,吕即告知,他曾创办这家监价公司,但是在决定接受龚的徵召後,吕东英已退出该公司的业务与管理,做到利益回避。
在立委质询下,吕东英坦白表示,未任职金管会前,他有投资中华无形资产监价公司,过去也做过该公司的董事长,该公司监价的范围包括智财权、商标、专利、着作权,但是担任金管会委员後,即交由他人经营,再者,监价公司的主管机关是经济部,并非金管会。
邱毅并质询吕东英与中华无形资产监价协会、中华无形资产监价公司的关系,何以吕东英的演讲稿与中华无形资产监价协会的监价制度报告雷同?
吕东英表示,该协会是他过去与学术界人士共同推动,他在协会中担任常务董事,与他家属的监价公司无关,而他在演讲中,引用该协会报告,非抄袭,而是「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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