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rley (专利讨论版试阅中)
看板Patent
标题[公告] 版规
时间Fri Apr 15 15:15:57 2005
版规
第一条 任何文章具下列情事者,一律不经公告删除之。
1. 流於谩骂,人身攻击,具不雅文字。
例:案营养老鸡排还真他妈的好吃。
2. 广告。但专利相关之研讨会、课程、资料库等广告不在此限。
例:有正妹想申请专利吗?找我就对啦!手机XXXX-XXX-XXX。
3. 注音情况太严重以致影响阅读,经版主要求改进屡劝不听者。
例:ㄋ说什ㄇㄨ都ㄎㄅ懂。
4. 恶意散布不确实的资料,或恶意误导他人。
例:告诉你喔,中秋节要吃汤圆喔。
第二条 任何文章具下列情事者,视情况收公告删除之。
1. 全文无关智慧财产相关之讨论。
例:请问哪里有适合五个人聚餐的专利事务所?
(不要以为提到专利我就不会删你!)
2. 非属事实之批评。
例:淋志凌真的很肥ㄟ。
3. 以【公告】为标题。但版主发文,不在此限。
例:【公告】我不是版主啦。
第三条 具下列情事者,视情况浸水桶。
1. 屡次触犯版规不改进者。
2. 恶意干扰版务,以致影响版友阅读者。
第四条 一行文请善用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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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2.74.154
※ 编辑: barley 来自: 220.132.152.127 (04/17 01:57)
1F:→ ishii11:如果是的话,那我觉得IFPE的起薪实在有点低. 211.76.175.139 07/06
2F:→ ishii11:歹势推错文了~@_@ 211.76.175.139 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