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rry8330 (叛逆银翼)
看板Palmar_Drama
标题[创作] [BL] 余情未了,全
时间Sat Mar 6 19:24:06 2010
≠失踪很久的前言:
咳,因为屡次听到大家很想我的风声(并没有)所以我决定出来跟大家说明一下近况。
关於《那一年的闪亮日子》我虽有弃坑念头,但第七章的底稿还在的。
只要有耐心,我想总有一天能够生出来吧,毕竟当初说要努力的是我自己。
如果大家能够等待,我在此先感谢大家,是你们的支持让我愿意继续加油。
前阵子一直处於低潮空窗期,除了在噗浪上打打即兴之外,真的是完全没有产量。
好不容易恢复一点精神,却在打【枫樱】(掩面)
虽然喜新但我并不厌就哦,所以也多打了不相干连载的【漠御】
为了发这前言,所以跑来发这篇文,虽然写的时间有点久了,但我自己很喜欢。
配对是万古长空×明珠求瑕,请大家欣赏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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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走过这一遭,也只不过是甘愿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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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一》
天下无人,唯吾不杀。
当时名闻天下的血榜杀手有谁不知道?但世上流传的也只不过是虚名而已,真正了解
血榜之威的可能没几个人,也无从得知,因为只要被盯上了,生机全无,又何来的消息指
出?恐怕这八字是上头的人故意放出的消息,意在扰乱,也是炫耀。
明珠求瑕的生意是血榜中最好的,一方面容易连络,一方面个性……除了洁癖之外都
还算好应付。
至於加入血榜的原因,现在问他也记不清了,他是个连精神上都有洁癖的人,想必他
所有不满意的资料都会被自己给扫除得乾乾净净。
不过,可以知道跟那把剑有关。
六情。
他时时刻刻不离六情剑,连吃饭睡觉也同样,想到时就会拿出来露芒,虽然从来不缺
这种情况,擦剑也是每日必做的功课之一。
话题扯远了。
明珠求瑕是个易懂的人,生活也勉强算得上安稳,其实也很少仇家找上门,他的手法
总是乾净俐落,不太会留下什麽证据线索--不过就是太乾净俐落了才容易招人怀疑--
况且这身手也没什麽人会自找麻烦去挑战自己生命的尽头。
接单、杀人、擦剑、喝酒,很单纯。
在遇到那个意外之前……
遇上刀剑无名之前。
※
《段二》
日盲族,受到诅咒的擅战一族。
其实那笔买卖是明珠求瑕永远不想回忆却又难忘的,他的目标是里头的一名族人,从
委托人那知晓了有关日盲族的传说,他却提不起一丝兴趣,只是谈了个好价钱,便将擦得
闪亮的六情剑背在背上,像散步一般的进入势力范围,然後很错愕的被一个称为叛民的人
打了出来。
错愕,真的是错愕。
可明珠并没有被结束性命,敌意也只有一开始,将负伤的人撵出之後,那人也跟了出
来。惊蛰一雷哄然作响,也照清楚了对方的面容,被温热朱红染色的感觉让人讨厌,於是
毫不掩饰的显露在面上,静静听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
「我讨厌别人动我的东西,尤其是剑。」带有轻喘的语句有些微弱,可仍是那不容置
疑的坚持,要是一个人没有原则,就不再是个人了吧?
醉仔,那个时候他还叫做醉仔,虽然之後明珠坚持叫他刀剑无名。
总之那个没有名字的人,听闻过後没什麽反应,只是伸出的手停了下来,转而圈着因
为方才厮杀而略显温软的腰际,单手便将人提起,皱了皱眉擦了额边雨水和血迹的混合液
体,顺便把紊乱的发也整理了下。本来以为那人要留下六情剑带自己离开,才刚想出声,
右手背就给粗厚的大掌给包覆,不属於自己的体温令他为愣,那人毫不犹豫的用交叠的手
去拿剑,扎扎实实地,握得挺紧。
但让明珠求瑕感到别扭的,竟不是这个姿势。
这人,掌心的热度是怎麽回事?
因为冰凉的雨水浸湿的他,心理不太平衡地想。
※
《段三》
「我没有输,只是分心罢了。」某日明珠和无名同桌而饮时,牙痒痒地说道。
沉默,衬托得打尖的客栈更加吵杂。
没有得到回答,是男人都有点挂不住面子,重哼一声,喝闷酒去了。
其实这话听在任何人的耳里都会是无稽之谈,谁相信武艺高强又是以杀手为业的明珠
求瑕,会在面对委托任务时分了心?这种在刀口上的日子必须保持高度警戒,又不可能会
是轻敌所致,因此总归出一个结论:不服输。
不过争论这个并没有意义,至少刀剑无名不是个挂心胜负的人。
瞬间,有股名为「自讨没趣」的心情蔓延开来,连瓷杯与桌面碰撞的声音都很刺耳,
所幸还没等他烦躁起来,对方已经开口了:
「明珠。」
「……干麻?」
「你这样斤斤计较,不觉得像女人麽?」
。
。
。
这就叫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额上的青筋跳了跳,明珠求瑕生平第一次有想翻桌的冲动,但他良好的修养代替断掉
的理智线阻止了他,然後优雅非常的将客栈给拆了。
那天的情况没有人记得。
※
《段四》
他们相聚的地点从被拆的客栈转到了重建的客栈,心平气和地坐在熟悉又陌生的位置
,拿起绢布擦拭酒杯,确定乾净後才倒入,眼神不时瞥向门口,等候着世上唯一能让明珠
求瑕等候的人。
他们不曾约定何时何地见面,只不过互相有个默契,而这个默契也确实让两人度过数
个日子,但今天似乎迟了时辰。
当他看见如沐春风的刀剑无名,没来由的沉下脸,连原本上好的状元红也失了风味,
多出来的……是苦涩吗?
这苦涩中带点酸。
「抱歉,路上耽搁了。」他的笑容,和往常不同,很温暖,可是却进不了他的心。
「……我们本来就没有承诺过什麽。」
明珠望着酒杯的倒影,微微抬首想看看对方的表情,却在僵直的笑容印入眼帘时就此
打住,欲盖弥彰地仰饮一口酒,然後恢复以往从容闲适的态度,带着调侃的味道数落着无
名的失常,彷佛刚才什麽事也没发生。
但那寒冰似的口气狠狠地刺入心里,不只是无名,连明珠都有点惊讶。
「桃花」……吗?
※
《段五》
明珠求瑕深信他跟那个被称作桃花的女人犯冲。
不过信口说说想要知道是怎麽样的女人能迷得他神魂颠倒,没想到刀剑无名一口答应
,说下次九月十五要带他见见桃花,然後自己就在赴约的前一天中了几乎无解的毒药「圆
月无二」。
望着正带自己飞奔日盲族见圣女的侧脸,他突然哽咽地说不出话,咳了几声後,淡笑
着说:「看来我是无缘见你口中的桃花了。」
寂静被风中给划开,紧抿着双唇疾疾而奔,不像那有点傻里傻气、不知如何表达自己
内心的那个刀剑无名,有股冲动想要触碰那为自己而认真起来的容颜,不过还没抬起手,
已然陷入昏睡之中。
再度清醒时,自己被倒放在泥泞之中,他费尽力气眨了眨眼,意识还没完全对准焦距
,当他发现原则被打破时,不知哪儿来的力气使他愤然起立,找到目标不管三七二十一直
接怒约:「你竟然把我放在地上!」咬字带有生气的颤抖。
然後接下来破口大骂的词语,通通被对方放心的眼神和一句简略的对不起给打断……
噢,还有那个不顾一切的拥抱。
「你吓傻啦?忘了我不是女人?」
无力地轻推着刀剑无名,硬是把异样的情绪转换成调笑的话语,然後自己在心里苦笑
。
拜托,不要对我这麽温柔。
※
《段六》
醉趴在桌面的,是那个永远都喝不倒的刀剑无名。
呢呢喃喃地叫着桃花,每叫一声,明珠的脸色就又难看一分。
日盲族圣女下嫁,所有族民都该出席此盛宴,无名略显期待的心情一览无遗,可能是
身为叛民,从来也没有过和众人团聚的时候因此更添兴奋,还问着自己要不要去看自己的
救命恩人。
「救我的人是你,不是她。」於是拒绝。
接着回来便是这傻小子不停灌酒灌酒再灌酒,真当自己是酒桶麽?
酒不醉人人自醉,色不迷人人自迷。
长叹一口气,然後背起宛若屍体般的身躯,拿了一锭金子放在桌上,缓步回到浪眉山
安顿他,然後惊觉自己给的小费似乎太多了,不过他不怎麽在意。
「那个女人不值得你这麽做……」
而刀剑无名在那晚後,有如过眼云烟,彻彻底底消失在明珠求瑕面前,毫无声息,又
在即将心静时,再度撩起过往的涟漪,走得莫名奇妙,也来得莫名其妙。於是他顺其自然
,莫名奇妙的杀了个不在任务范围内的角色,成就了一桩莫名奇妙的复仇。
之後的之後,他发现爱上,就无所谓值不值得。
※
《段七》
对於神雀女帝织语长心,明珠决定不再谈她,在他杀了今生唯一的朋友心心念念的女
人,以及被一名叫做雨潇潇的女人救了之後。
断臂之後,才想起他很久很久没用右手剑了。
练右手剑原因其实很单纯,使用右手,自己不论挥、劈、斩、刺,随後的动作都来得
轻松顺利许多,而他本来就以速度为主,优势更加,还有一点……
六情,右手握起来的感觉和左手大不相同。
并不代表六情是给右撇子的剑,基本上握上其他兵器,明珠都觉得左右手差别不大,
可是六情特别,使用左手就是有种杀戮的暴戾之气,而右手,心里会有种说不出的安定祥
和。
而练左手,就是为自己保留一张底牌了。
『明珠,你惯用右手吗?』
『为什麽这麽问?』
『因为你总是用右手手指,摩娑杯子的边缘。』
『……干麻观察我?』
『呃。』
当时的他用右手抽出了六情,以剑尖指着无名的鼻头,轻笑一声收回,原本撑着下巴
的左手换上右手说,答对了。
※
《段八》
天剑争夺,多可笑的一场决斗。
最可笑的是,他明珠求瑕堂堂一名杀手,竟是为了一个女人、一句话,来帮助一个对
自己来说算是情敌的男人、对上那个应该要恨着自己的家伙。
刀剑无名,不对,他现在的名字叫万古长空 。
「我还能救谁?」旁徨,失去一切的他什麽都被剥夺了,还能守护什麽?或者说,他
还拥有什麽?
「救你自己。」这句话,针对着刀剑无名,也针对着他。
在攻势凌厉之中,双方举手投足皆是艺术,捕捉任何一刻的神情,没有人不敢称作壮
烈。最後一招,冰菊绽放,透露出的是面对挚友的无奈,更是强烈想要挽回的真心,而明
珠求瑕漠然无语,六情爆裂出华丽的红莲,焰火焚烧,竟似自焚之兆。
悲凄。
凋落的冰菊熄灭了炽热的红莲,六情剑被弹了出去,初识的画面立刻窜入两人的眼前
,欲再进逼的剑势停顿,恢复握力的手此时竟有虚软之象,用全身的力气,才得以支持剑
炳。
下一秒,明珠掩去深邃的双瞳,唇角微勾,一步一步踏入地狱深渊。
鲜血好像是从纯白绸缎中冒出一样,反而不像是从人体里流出,这段过程,长空只觉
得脑袋都跑过好几次人生了,都还没结束这段令人恶寒的情况。
「我已经,经不起第二次失败了。」
他倒落在他的肩头,腥味渲染天地之间,放开剑的手激动地握成拳,心脏就像是要炸
裂开来一样的痛苦难熬。
「别後悔,别再压抑自己,这是你该作的。」
支撑自己的右臂无力落下,自嘲的想,这一生坚持不沾染任何污秽,却被一个女子给
弄得满身尘埃……
无缺公子?
也不过是可笑的过去。
阖上的眼看不到了,所以当晶莹的水滴滑落,他以为是下了雨,却被那温度给烫伤。
……为什麽哭呢?
想要触碰,却再也抬不起手了。
※
《段九》
明珠求瑕被除名的当下,其实他还没断气,只是暂时处於假死状态,所以万古长空将
他带回浪眉山,客栈人杂嘴多,还是这里能够容纳两个人的气息。
将背着的人放下,这次他学乖了,事先铺上熟悉花纹的绸布再让明珠躺下。
蹲在身畔许久,他才秉住气息,方伸出手,就发现了满是血渍脏污,於是他抹了抹,
重新尝试,当指背抚触到脸颊时,他被对方轻颤的长睫给吓得缩回。
如果照明珠的说法,大概是「做错事的小孩」吧?
啧。
「带我回来做什麽?」他努力忽略尾音的颤抖。
就是因为知道回天乏术,所以才想要珍惜剩下来、仅仅几句话的时间。幸好方才被挑
衅後没有刀剑相向,否则或许连这样的安宁都保留不了。
长空握住冰冷的手,有些无措道:「明珠,我……」
明珠终究没有张开眸子见他最後一眼,抬起长指,抵住欲往下吐露的话语,留下熟悉
的言词:
「记住,下辈子别再做我的朋友了。」
真气消散。
这是我们唯一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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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谜翼小後记:
我是很喜欢求瑕的,虽然也曾让吾一度灰心放弃,但依然坚持追他的戏份到最後。
因为爱的是「醉仔」和求瑕,所以最後结局没有让长空说出什麽话来。
不过只要内心明白,胜过一切言语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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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叛儒道逆天峰,羽飒天际终成空,
幻翼纷飞群花落,来者无影去无踪。
萌芽(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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