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oshiken (三十六雨风飘摇)
站内Palmar_Drama
标题[公告] duo751111 Adsmt 妖世浮屠
时间Mon Jan 11 22:57:05 2010
文18152 !24 1/09 duo751111 □ [转录][经验] 布袋戏偶
经原作者来信 未经其授权而转贴
玖、无断转载,劣退+水桶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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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76 !10 1/10 Adsmt R: [转录][经验] 布袋戏偶
作者 Adsmt (如来神涨) 看板 Palmar_Drama
标题 Re: [转录][经验] 布袋戏偶
时间 Sun Jan 10 19:47:39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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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篇,我只想到作者也和阿猋一样,患有解离性人格疾患。
因为太害怕戏偶,加上老弟又不在,强迫自己创造分身来承受害怕。
通常解离性人格不会只有一个分身,而且多会有爱捣蛋和与原本人格相差甚远的人
格存在。
所以可能有某个人格是很喜欢戏偶的,所以自己去把它拿上来,但主人格又因害怕
把它拿下去。我想另一个人格应该也会很奇怪:我明明拿上来了,是哪个王八蛋把它拿
下去了。
作者有明显的解离性人格疾患症状--遗失时间,对别人指认自己做的事浑然无知。
人类大脑很复杂,但也容易出错,与其相信怪力乱神,我比较相信医学的根据。
不过解离性人格疾患是心理疾病,一般是使用心理治疗,不需要吃精神药物,道士
给与的符水治疗达成效果也不是什麽意外的事。
原作者来信投诉
指Adsmt 在不了解其状况下
便认为原作者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参、对其他板友语带挑衅或语气不佳者,初犯一周,再犯终生。
水桶一周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5.48.82
1F:推 amadis01:水桶地点又改了 01/11 23:01
2F:推 coolmomentlo:分散各地不会不好管理吗 01/11 23:04
3F:推 quietvox:里面有相通XD 01/11 23:06
4F:→ shoau:感觉好严格啊...... 这算挑衅或语气不佳???? 01/11 23:12
5F:推 quietvox:第三条主要还是以投诉後才裁断为主吧@@ 01/11 23:15
6F:推 quietvox:那系列要有跟上的才知道详细内容@@a 01/11 23:18
7F:→ cosy:回文直接说作者有解离性人格疾患 我是作者我也会不爽 01/11 23:18
8F:→ suhhwanjen:怀疑精神疾病算语气不佳吗?那怀疑别人感冒算不算 01/11 23:19
9F:→ quietvox:那篇好像不是说怀疑耶... 01/11 23:19
10F:→ suhhwanjen:好吧,就算他认为是解离性人格好了,算挑衅吗 01/11 23:20
11F:→ cosy:被人说有精神病会生气 被说有感冒会吗? 01/11 23:20
12F:→ suhhwanjen:不就是一种疾病,生理的或心理的分别而已 01/11 23:21
13F:推 quietvox:没事说人家有病...好像现实法律也可以审判@@ 01/11 23:22
14F:→ quietvox:在有确证前说别人有病 别人感到不舒服或受辱 就可以提 01/11 23:23
15F:→ quietvox:告的样子? 公然侮辱罪或是毁损名誉还啥的@@? 01/11 23:23
16F:推 suhhwanjen:我觉得他也是提出自己想法,应该不是要骂原PO吧 01/11 23:23
17F:→ cosy:脏话不就是一种语言,好听和不好听的分别而已 01/11 23:24
18F:→ quietvox:不过那篇是否定原PO 而说原PO是有病吧@@ 01/11 23:24
19F:→ quietvox:如果只是提出一个「可能性」 倒还不至於被投诉吧@@ 01/11 23:24
20F:→ quietvox:虽然不清楚投诉者是谁 但该系列其中一位有表达已在文中 01/11 23:25
21F:推 humanskull:作者有明显的解离性人格疾患症状 01/11 23:25
22F:→ humanskull:就我学过的部分 在法律上这会判定为解释病症 01/11 23:25
23F:→ humanskull:而非侮辱他人 除非今天是公然打上"写这篇的是神经病" 01/11 23:26
24F:→ quietvox:注明自己立场,但a大表示自身没必要听从该立场之意思的 01/11 23:26
25F:→ quietvox:样子@@? 01/11 23:26
26F:→ humanskull:不然我想他的这段话 跟侮辱是搭不上关联的... 01/11 23:27
27F:推 suhhwanjen:至少他有提他的论点,不是无端谩骂,也许判决可以斟酌 01/11 23:27
28F:→ humanskull:玖、无断转载,劣退+水桶一个月<<至於这条就毫无争议了 01/11 23:27
29F:→ suhhwanjen:嗯 01/11 23:28
30F:→ aoshiken:会这样判主要是因为第一句:我只想到作者也和阿猋一样, 01/11 23:28
31F:→ aoshiken:患有解离性人格疾患。 01/11 23:28
32F:推 humanskull:呃...我是觉得这样判有点过头啦 个人见解 参考就好... 01/11 23:31
33F:→ humanskull:毕竟这种东西本来就很主观 不然就不用一审二审三审了XD 01/11 23:32
34F:→ aoshiken:他後面虽然有解释,但是的确就像原作者讲的 板友并不了解 01/11 23:33
35F:→ aoshiken:他的状况,就擅自推断他精神方面也有疾病 01/11 23:34
36F:推 suhhwanjen:当然还是尊重版主的判决,主观强势一点倒OK 01/11 23:34
37F:→ aoshiken:这样对他很不尊重,所以在下後来想一想才会判板规三 01/11 23:35
38F:推 chrisace:不觉得板主这样判有问题耶 他又不是医生原板友也不是病人 01/11 23:36
39F:推 quietvox:完全可以理解@@ 01/11 23:36
40F:推 towar:说真的。除非他有确实的证明说原po确实有精神疾病的事实... 01/11 23:37
41F:→ towar:否则..该言论确实是有可能触法的...(当然还要个案再判断啦) 01/11 23:38
42F:→ towar:虽然言论自由是每个人所享有的权利,但对於每个人的名誉 01/11 23:39
43F:→ towar:相对而言也是需要保障的...该言论直接的判断似乎是真的武断 01/11 23:39
44F:→ towar:了点....= =" 01/11 23:39
45F:推 humanskull:了解~ 那原po下次还是斟酌评语部分吧~((拍拍)) 01/11 23:42
46F:推 zxcv75320:说人患有解离性人格疾患跟她文章有没有论点应该是没啥关 01/11 23:42
47F:→ zxcv75320:联吧...那句话怎麽看都像是在骂人...也许A大的本意不是 01/11 23:42
48F:→ zxcv75320:在骂原作者...但谁知呢??看起来就像是在骂原作者 01/11 23:44
49F:推 dragonsoul:如果说解离性人格疾患不算骂人,那可以说妄想症吗? 01/11 23:45
50F:→ dragonsoul:作者有明显的妄想症 ← 这样算在解释病症吗? 01/11 23:46
51F:推 towar:简单说...侮辱是对人轻蔑表示的一种行为,足使他人在精神上 01/11 23:57
52F:→ towar:或心理上有感受到难堪或不快之虞者,言论不一定要是骂人的 01/11 23:57
53F:→ towar:脏话之类的,有贬低意涵的言论也是有可能~ 01/11 23:58
54F:→ towar:不过这都要个案认定啦...是不是有成罪的问题还得看法官怎麽 01/11 23:58
55F:→ towar:判...= =" 01/11 23:58
56F:推 killord:简单说原作者既然已经表明他不舒服的话 就应该删掉才对 实 01/11 23:58
57F:→ killord:际上精神科医师除非是病人来挂号不然也不会帮人诊断的... 01/11 23:59
58F:→ killord:除非是家属或者本人亲自来挂号 否则就精神卫生医疗法还什 01/12 00:00
59F:→ killord:麽的法规 医生不能独立判定(需三名医师协同)人有病... 01/12 00:01
60F:嘘 babyshop:D大专业就是精神方面诊断 只是热心提醒原波而已 01/12 00:06
61F:→ babyshop:这应该表扬吧为什会被水桶(台湾车或路人袖手这便是因) 01/12 00:07
62F:推 towar:嗯!??? D大的问题应该是无权转载吧!?= =a 01/12 00:08
63F:→ towar:a大才是评论问题不是吗!? = ="a 01/12 00:08
64F:推 quietvox:啊?啥时多位d大了@@ 01/12 00:09
65F:→ quietvox:我论等一下又要摆摊的可能性?会不会有人又刚好上线XD? 01/12 00:10
66F:推 laiym:D大是无断转载,嘘文前麻烦看清楚;再者,你後面提的例子在 01/12 00:11
67F:推 towar:从上面偷发现到humanskull可能也是法律人~ XD 01/12 00:11
68F:→ laiym:这里根本说不通,少乱拉东西扯... 01/12 00:11
69F:→ babyshop:是乱拉东扯西才对 01/12 00:14
70F:推 kkFa:如果真的专业 就不会凭一篇文就斩钉截铁地下结论 01/12 00:15
71F:→ humanskull:我只是怕死 多修了一点课 非专业法律人0.0" 01/12 00:23
72F:→ humanskull:随便找个法律系专心读它个一两年的就比我强太多了...XD 01/12 00:24
73F:推 koyu:推版主 01/12 01:13
74F:推 B9513208:直接改屁股人星球不就好了...XD 01/12 08:39
75F:推 hsejotim:百灯联戒被破之後 变成去妖世浮屠了 XD 01/12 10:35
76F:推 casnal:推版主.. 很明显的谩骂 有啥好争议的..... 01/12 12:28
77F:推 ericya:推版主 01/12 13:51
78F:推 humanskull:扯到谩骂去啦?会不会扯太远? 01/12 15:07
79F:推 a389102000:如果原作者没有而他这样写就可以告阿~ 01/12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