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kielsa (~Elsa~)
看板PU_Law
标题[公告] 板规2011.07版本
时间Mon Jul 4 11:34:25 2011
-发文类型-
发表文章视同已阅读并愿意遵守以下版规。
◎ 讨论格式 ◎
原文章分类为: 1.问题 2.讨论 3.闲聊 4.心得 5.资讯 6.心情 7.分享 8.自介
即日起变更为: 1.问题 2.讨论 3.闲聊 4.心得 5.资讯 6.榜单 7.考古 8.自介
(一) [问题]
-->请依照问题类型、自己所要提的问题背景、目前状况、你的疑问。
这个分类针对个别问题。
如:[问题] 推甄面试应该如何准备
(二) [讨论]
-->说明发起议题原因、问题内容、你自己本身对此议题的看法。
此分类针对的是概念性的讨论。
如:[讨论] 比较三阶论对行为人有利或二阶论对行为人有利
(三) [闲聊]
-->此分类主要是给贴文聊天的同学使用,
不论是八卦消息、系上的大小消息,或屈臣氏打折促消活动都可以使用
如:[闲聊] 沙鹿要开星巴克了!!!!!
(四) [心得]
-->此分类主要是让版友们写下「自己的」学习法律故事,无论是悲伤或快乐。
但请一并写下「你在学习过程中获得的成长」
如:[心得] 工作经验谈/国考经验谈。
(五) [资讯]
此项分类,关於最新的考讯、法律系学生打工、系上的活动、演讲、新
开的课程、奖学金…等等,皆可使用此分类发布之,
因此此类别会有副标题出现。
如:[资讯] [演讲] 9/23(四)专题演讲
[资讯] [工读]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招募寒假工读
(六) [榜单]
--> 此分类主要是分享系上之红人榜,包含国考、研究所之各项榜单
如:[榜单] 100年度司法特考榜单
(七) [考古]
-->此分类主要是分享每次期中考、期末考之历届考题。考古题的分享部份,
关於
考试班级、时间、命题教授、科目等资讯栏位务必详实记载
如:[考古] 99下民法债各期末考
(八) [自介]
请利用发文系统选项一之格式,
.标题必须为以下范例
如:[自介] kinkielsa 请多多指教 (其他想说的话可不填)
(?) [公告]
-->此分类主要是供板主群和系上公告全系性资讯使用,
希望板上同学不要任意使用,以免扰乱视听,谢谢配合。
如:[公告] 法律系系板发文须知
※ 一般时期发文请依照标题格式,
而文章内容编排请尽量令读者便於阅览。
※ 有些分类并非那麽绝对,请自行选择最适分类,
如明显使用分类不当,版工看到後会推文提醒。
※ 使用不适当分类之标题,板主群保留变更标题之权利!
◎ 禁止事项 ◎
一、 非版主切勿任意使用公告且勿回文,包括任何与「公告」两字相似的文字
(例么告,公吉等标题)
二、 严禁注音文(绰号不在此限,如ㄅ半ORㄎㄎ)、灌水文、空白文、一行(列)文、
乱码文、火星文、引战文以及涉及人身攻击的文章(以上包含推文)
首次违反,将予以警告,倘连续违反三次者水桶三天。
三、 请尊重他人发言权,所以请勿任意窜改他人之推文。
四、 禁止将它板受争议之议题/事务带至本板
请勿将它板恩怨带来本板,若经板主查明属实,一律劣文退回+水桶一个月
五、 发表文章请使用明确的标题,忌使用"请问一下"等等不明的标题。
未使用正确的标题者,
板主将提醒更改标题,三天内未更改则删文劣退。
六、 由於本版乃给予本系系上同学讨论系上事情或闲聊用,因此广告文、或徵人等文章
,只要与本系无关之事务,
一律砍文删除+劣文,且不另行通知,而相关性由板主
经验法则判断,不附理由说明。
【本板绝对谢绝一切商业行为之广告文,例如补习班xx月xx日开课优
违者一律劣文退回+水桶一个月!】
◎补充说明◎
☆ 本板受中华民国法律、台湾学术网路使用规范、批踢踢实业坊站规规范
,切勿违反以上相关之规定,违者皆依照相关规定做适当的处分。
☆ 若有板规不足的地方,处罚标准以当时状况,由板主而定。
☆ 板主对於认定不适当之文章,保有修改标题/删除文章之权利。
☆ 本板规得随时视情况删补或修改之,请随时留意板上公告。
☆ 板务方面,不管任何问题,请先来信跟板主讨论沟通,
若板主信都收了,还不鸟你,再来板上询问。
[贴心小叮咛]
(1)修改标题:在版面中的文章前面按大写的 T ,即可进行修改。
(2)修改文章内容:可在版面中的文章前面按大写的 E ,即可进行修改。
(3)搜寻文章标题:在版面中按 / ,即可输入你要搜寻的文章标题。
(这个功能很好用喔,想找什麽都靠它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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