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ellea85209 (negido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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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分享] 99下民法债各期末考
时间Sat Jul 2 00:55:48 2011
九十九学年度第二学期民法债各期末考试题
科目:民法债编各论
出题者:叶新民
班级:法三B
题目:
甲建设公司於民国98年6月分别与乙、丙签订A、B两间透天屋,另与丁签订C办公大
楼(七层楼)之营建契约,约定两年竣工。经查A屋尚未届至交屋期之前,已出现混凝土
抗压强度不足、施工钢筋数量短缺、梁柱表面石料脱漏等现象,乙乃催告甲尽速修补,并
表示於补正前,暂停继续支付价金。甲经询价後,以需费过钜为由拒绝修补,且请求乙依
约继续支付价金。对此,乙向甲主张解除契约并请求返还其所支付之全部价金,甲则以乙
片面违约,主张将已收取之价金当作乙应支付的违约金没收之。次查B屋交付且完成所有
权移转登记後,丙开设高级法国餐厅。俟交屋後二年半,该屋因当初与甲有承揽关系之营
造厂商戊施工不当而严重漏水,污损餐厅内之名贵地毯,丙因此停业一个月请求甲翻修屋
顶,歇业期间受有一百万元之营业损失,且丙之幼女(庚)因屋顶漏水、环境潮湿,罹患
风湿性关节炎。末查甲丁缔结C大楼之营建合约後,甲怠於施工,工程进度严重落後,迄
至100年6月,甲仅完成C大楼地上三层之工程,丁因大楼未能如期完工,致无法将场
地依预定计画出租给己公司,受有租金损失。试附条文及理由,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相互间主张,各有无理由?
(2)丙就其屋顶漏水、地毯污损、营业损失、庚罹患风湿,得向甲主张何种权利?
(3)丁得向甲主张何种权利?设甲於签约後,根本未进场施工,丁得否於约定完工期限
前,对甲主张解除契约?
(4)设100年5月底发生大地震,C大楼地上三层建筑物全部倒塌,甲就此得否向丁
请求给付一部份之报酬?又地震後,丁得否要求甲重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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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bellea85209:好像很久没看到有人分享考古题了 来PO一下 07/02 01:01
2F:推 destinyiii:感谢分享 推一个 07/02 23:40
3F:推 kinkielsa:感谢分享^^ 已收录 07/04 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