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92006 (阿甫)
看板PU_Law
标题Re: [分享] 98民法总则第二学期期末考
时间Wed Jun 23 16:42:20 2010
※ 引述《s753201 (Tru)》之铭言:
: 甲欲将其所有之明代古董花瓶赠与给其次子乙,但恐其它子女不悦,遂与乙通谋假
: 意将花瓶卖给乙并已移转。甲与某庙口角头老大丙素有交情,丙平日偏好明清古董
: 的蒐藏,甲酒後不慎透露乙手上有之只明代洪武玉壶春瓶甲卖与乙之花瓶)。丙立
: 刻到乙的家中要求将花瓶割爱,出价新台币五百万元。但乙不愿与丙订立买卖契约
: ,丙遂取出预藏的小刀,要求乙签下买卖契约,乙只好乖乖交花瓶交付给丙。丙嗣
: 後又将花瓶卖给不知情的丁,且已交付。请讨论甲、乙、丙、丁间的法律关系。
手痒打了ㄧ下...请鞭小力点..
依照历史方法解题如下
1.甲欲将其所有之明代古董花瓶出卖予其次子乙,惟该买卖契约系属通谋虚伪意思表示
依照民法87前段规定系为无效,另依照87条第2项规定隐藏着他项法律行为,适用该项
法律行为之规定,甲之真意为赠与,且双方应经意思表示ㄧ致,故赠与契约有效.
该花瓶之所有权经物权契约契约之让与合意移转予乙
2.丙系以小刀胁迫乙签下买卖契约,系以胁迫方式逼迫乙为意思表示,买卖契约与
物权契约之意思表示系因受胁迫而具有同一瑕疵同归於得撤销,乙得主张撤销权,
撤销物权契约与买卖契约,民法93条参照.
POINT1:同ㄧ瑕疵理论,请参照王泽监老师意思表示之章节,意思表示是组成契
约法律行为之要素,惟有瑕疵之意思表示究竟是仅存在买卖契约或是物权契约与买卖契约
的意思表示均有瑕疵,而有不同的法律效果出现
3.
丙伺候出卖该花瓶与不知情之第三人丁,双方经让与合意,买卖契约有效成立,物
权契约则因为丙并非所有权人,故为典型之无权处分,效力未定,需经真正权利人
乙之同意方生效力,惟因丁系为善意第三人,得主张民法801 948条之善意取得
取得该物之所有权
POINT2:如果乙主张撤销权,丁是否仍然取得所有权,乙撤销的是他跟丙之间
的契约关系,依照民法92条第2项反面推论,其撤销意思表示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但是是因为民法有善意取得之特别规定,使乙丧失了所有权而让丁取得了所有权
丁是因为善意取得之规定取得所有权,而不是因为丙跟丁之间买卖契约有效成立而移转
--
http://www.wretch.cc/blog/b92006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3.230.62
1F:→ b92006:补充一下+_=因为问法律关系,通常都是按照历史方法解题,会 06/23 16:45
2F:→ b92006:比较顺手,如果题目是问得主张何种权利,用请求权基础较符 06/23 16:46
3F:→ b92006:合法旨 06/23 16:46
4F:推 maybechange:还好翻法条都写出来了 囧> 06/23 16:58
5F:推 av8dloveme:good! 06/23 19:43
6F:推 av8dloveme:另外2的撤销权应该是92条 ,93是除斥期间0.0 06/23 19:53
7F:→ SkyCooer:本人较赞同少数说之见解,对於表意人的思意表示自主性保护 06/23 20:11
8F:→ b92006:谢谢~看错了~ 06/23 20:12
9F:→ SkyCooer:应高於对交易安全法益的保护,乃系因胁迫的不法性较为诈 06/23 20:12
10F:→ SkyCooer:欺强列,若让第三人因801 948取得物之所有权,而表意人无 06/23 20:13
11F:→ SkyCooer:得救济,即便可向施以胁迫之人求偿,乃缓不济急。 06/23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