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42152003 (泛黄的回忆)
看板PU_Law
标题[分享] 98上债总期中考
时间Thu Dec 24 17:32:46 2009
命题教授:叶新民
考试时间:1510~1600
雅好古玩字画之静宜大学教授某甲,拥有可观的古董收藏。一日某乙於办公室见其所陈列
的明朝景德镇青花瓷瓶(A瓶)一只,市价50万元,恰巧乙之女友丙亦甚喜好古董,於是
乙趁甲某夜返家前,於甲之办公室前以预藏的锋利西瓜刀胁迫甲将A瓶以两百元之价格售
己,盖乙误以为此为向甲购买而非强盗,应无刑事责任。随後乙支付甲两百元後,甲随即
以让与合意将A瓶交付予乙。随後乙即将A瓶赠与其女友丙作为生日礼物,并以让与合意交
付之,同时声称A瓶为地摊买来的仿冒品取信於丙。隔日,甲心有不甘,於是报警处理,
警方随後逮捕乙,甲即向乙请求返还A瓶。试问甲分别能向丙与乙主张甚麽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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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inkielsa:感谢分享 已收录!^^ 12/24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