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SFU (螺丝起子+血腥玛力)
看板PU_Law
标题[讨论] 系费退费
时间Tue Mar 31 01:09:12 2009
法律系学会成员欲办理退费及退会者,
请於2009年3月30至2009年4月8日(例假日除外)
中午12点10分至12点40分於任垣楼213前桌球桌办理退费及退会,逾期则不受理退
会及退费。
退费标准依据法律系学会之组织章程之退费比例。
退会及退费者自退费日起不再享有本系学会会员之权利及义务。
大一生:4000-1250(系服+系外套)=2750
2750*40%=1100
大二生:4000-1500(系服+系外套)=2500
2500*3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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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 92 沙小 467号
二审 93 小上 5 号
可以用法源法律网去查询
另外,还可以去看学生事务处
他们有个 静宜大学系学会辅导办法
其中第十四条 有提到如果因为转学退学休学,得依比例退费
判决当中有提到,自愿退出根第十四条同属丧失会员资格
此辅导办法似应规定而未规定
最後判决观光系学会必须依比例退回预缴的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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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麽法律系会的40%
有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呢?
请教个为法律高手~?
到底是系会章程优先 还是学校章程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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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69.60.10
1F:推 ab1090714:真抱歉,後来我去信课指组,课指组认为此比例由各系学会 03/31 01:34
2F:→ ab1090714:定之 03/31 01:34
3F:→ zhandy35:请问我大二上被退学 能退多少阿?? 03/31 03:36
4F:推 ab1090714:30% 03/31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