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ssy123 (流浪的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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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分享] 97上保险法期中作业题目
时间Wed Nov 12 01:59:42 2008
考试科目:保险法
命题教授:蔡颖芳
考试班级:法三B
考试时间:97/11/11 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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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以其弟乙为被保险人,於民国90年9月5日向A保险公司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以甲为受益人。保险契约内约订:被保险人於本契约有效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
致身体蒙受伤害而致残废或死亡时,保险人应给付保险金。订定保险契约时,乙原为一
大楼内部清洁人员,嗣後听朋友说,从事防水工程及外墙清洗工作可以赚更多钱,乃改
行从事防水工程,工作时需用简易式吊笼或者是大力士起重机升高至墙面,将旧墙面的
磁砖打掉,贴补上新的磁砖;或是在外墙缝隙打上速利康填补,并清洗外墙。未料乙某
日於沙鹿镇公所示范托儿所从事清洗外墙工作时,因钢索断裂,随同吊笼掉落而死亡。
甲岁向A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试问:你若是A保险公司的法务人员,应如何帮保险公
司主张权益?
二、甲向乙承租厂房建筑物,并以该建筑物和甲自己所有之机器设备、货物等,先後分别
向A、B两保险公司要保火灾保险,被保险人为甲,与A保险公司约定投保金额为100万元,
与B保险公司约定投保金额为60万元,并与A、B均约定,由於部分保险标的为乙所有,乙
为建筑物部分保险的受益人。唯A、B两家保险公司并不知甲就同一保险标的,有重复投保
之情事。不幸该厂房於保险有效期间内,发生火灾。试问:乙能否向A、B两家保险公司请
领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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