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res0224 (ares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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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静问] 有人有车祸的经验吗?
时间Wed Mar 18 18:04:36 2009
无聊去查了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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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规则 第 99 条
机器脚踏车行驶至交岔路口,其转弯,应依标志或标线之规定行驶;无标
志或标线者,应依第一百零二条及下列规定行驶:
一、内侧车道设有禁行机车标志或标线者,应依两段方式进行左转,不得
由内侧或其他车道左转。
二、在三快车道以上单行道道路,行驶於右侧车道或慢车道者,应以两段
方式进行左转弯;行驶於左侧车道或慢车道者,应以两段方式进行右
转弯。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 第 45 条
汽车驾驶人,争道行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新台币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
元以下罚锾:
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驶。
二、在单车道驾车与他车并行。
三、不依规定驶入来车道。
四、在多车道不依规定驾车。
五、插入正在连贯行驶汽车之中间。
六、驾车行驶人行道。
七、行至无号志之圆环路口,不让已进入圆环之车辆先行。
八、行经多车道之圆环,不让内侧车道之车辆先行。
九、支线道车不让干线道车先行。少线道车不让多线道车先行。车道数相
同时,左方车不让右方车先行。
十、起驶前,不让行进中之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十一、闻消防车、救护车、警备车、工程救险车之警号,不立即避让或在
後跟随急驶,或驶过在救火时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带。
十二、任意驶出边线,或任意跨越两条车道行驶。
十三、机器脚踏车,不在规定车道行驶。
十四、遇幼童专用车、校车不依规定礼让,或减速慢行。
十五、行经无号志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规定或标志、标线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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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则快三年前的新闻
7.1交通新制 严管重罚 资料来源:中时电子报
(取重点)
机车族部分,只要单向超过两个车道的路段,机车一律禁止直接左转,必须两段式左转,
不论路口是否划设有机车两阶段左转待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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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原PO应该没错吧
还是要请法律系的强者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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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8.200.224
1F:推 AK105 :「单向超过两个车道的路段」 关键字 03/18 18:18
2F:→ ares0224 :楼上 Get!!! 03/18 18:54
3F:推 fe90011 :北势东只有一个车道呢...单向一个 双向两个... 03/18 18:55
4F:→ luciferbin :意思就是说,天兵那边不需要照原po图说那样待转 03/18 19:06
5F:→ ares0224 :看文字上应该是这样吧 有没有法律系强者解释一下 03/18 19:15
6F:→ s2678132 :这种路段不需要待转. 03/18 21:29
7F:→ s2678132 :唯一有差的可能是要看你转弯的点 03/18 21:30
8F:→ s2678132 :要超过一个中心点你才能转.太早转也不行 03/18 21:30
9F:→ s2678132 :我是听到安讲习讲师说的= = 03/18 21:30
10F:→ SuFuMa :第九条,原PO在此事件是支道..他被干道撞到算他虽.. 03/19 0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