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char (sachar)
看板PT-93
标题[公告] 有关实习结束後之课程
时间Mon May 12 10:52:29 2008
各位同学好:
因实习结束之後很多学生尚有「物理治疗专题讨论」与「病例讨论」等必修课程
最近有老师反映有学生未依规定程序请假缺课
在此po一下台大学则中 第四章 请假、旷课、扣分 规定
第三十三条 学生因故不能上课者,须依学务处规定之请假规定请假
第三十四条 未经准假或假期已满而缺课者,以旷课论。旷课一小时,以请假五小时论。
第三十五条 学生平时请假达学期上课时数五分之ㄧ者,扣该科学期成绩百分之五,
达四分之ㄧ者,扣该科学期成绩百分之十。
第三十六条 一学期中某科目请假达三分之ㄧ者,该科成绩以零分计算。
第三十六条之ㄧ 经核准请产假者,不适用本学则第三十五、三十六条之规定。
请有缺课的同学注意一下
另外~~~林老师急寻晓意同学(听说是去德国玩了?)
我联络不到她的家长~~若有同学可以联络到她的请通知我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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