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00064652 (古有潘安今有潘仔)
看板PSY
标题Re: [疑问] 谘商会走到那去
时间Mon May 21 11:07:13 2018
※ 引述《p120120 (贼仔哺)》之铭言:
: 我有一段谘商,还在进行,走了很多年,谘商师我跟他分分合合。
: 最近谘商师说,他不在乎伦理,他说他想好好爱我,可是我一点也感受不到什麽爱。
: 谘商有其极限,当梦醒了,我还留下什麽,应该只有无限的惊吓跟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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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HMD Global TA-1032.
看完留言有些想法想分享
但字数蛮多的就用回覆的方式
主要是看大家讨论伦理违反方面的经验或想法
而做出的思考非对原文的探讨
有人提到电影中常见谘商师跟案主日久生情
好像很合理但电影是电影
(谘商)伦理明文规定避免关系剥削
需要至少三年(国外五年)
其中的假定就是谘商中的关系可能误以为是爱情
不过对错是“伦理”的论述基础则要思考
首先每个学会(工会)主张的伦理又有些不同
其次伦理非法律
因此其实也没有实质违法啦
但伦理议题如果直接认为是违法也是颇正常的
毕竟“做错就该受罚”的概念听起来很合理
国内心理师法第19条有谈到违反伦理
但没有详述违法之事实或根据
这点是可以争辩的
另外并没有实质惩罚
但如果撤销或废止心理师资格
可能机构单位有连带责任
因此会遭受行政罚则
这也可以理解为什麽很容易吃案了
所以就会形成在事件中的
单位、心理师、个案甚至是主管机关
各界为了生存而私自的做出决策
没办法每个人从中得到应有之权益(或处罚?)
这点是蛮现实的
毕竟人都是活在社会里头
而不是活在谘商关系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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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6.96.195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SY/M.1526872036.A.622.html
※ 编辑: aa00064652 (42.76.96.195), 05/21/2018 11:11:56
1F:→ UYC: 我记得国外是两年不是五年耶;不过若产生感情 心理师就要进行 05/21 13:26
2F:→ UYC: 转介或结案 不要变成恋人的双重关系即可... 05/21 13:28
3F:→ aiba52031: 谘商专业伦理2.2.4.e 条有提到结束谘商关系未满两年不 05/21 13:56
4F:→ aiba52031: 能和个案发展亲密或性关系 05/21 13:56
5F:→ aiba52031: (上面是指国内的谘商专业伦理) 05/21 13:56
7F:→ aiba52031: p.jpg 05/21 14:04
9F:→ UYC: 所以台湾和美国都是两年..至於非剥削的证明 最好是能证明啦 05/21 14:18
10F:→ UYC: 当两人情投意合 即使真有剥削 也会有办法提出没剥削的证明 这 05/21 14:19
11F:→ UYC: 种两年後才交往的 除非当事人不满去告 否则谁会去关注这些 05/21 14:22
12F:→ yu1111116: 想请问一下剥削大概是指什麽情况? 05/21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