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mbiyax (加油)
站内PSY
标题[Talk] 谈谈多元成家法案
时间Sat Dec 21 10:44:56 2013
首先,对於本版最近战火遍地,却愈变愈失焦,请问mao版大
这一系列讨论串是否能开始收录、整理,并且请mao版大就本讨论串的局面做点处理吧?
另外,若各位版友对於"多元成家 "法案有各自的见解,我其实比较期待看见的是
各位版友可就各自的视角、立场、主张等提出论述与想法,而不是一直陷入某种论战回圈
避免回圈的直接作法,我建议mao版大不如来办徵文[时事讨论],鼓励版友来谈:
一方面,游戏规则清楚可避免现在的混乱局面
二方面,以徵文形式每个人可以有不同表述,就"讨论 "的立场来看比较有机会沉淀与
话语有所梳理及咀嚼
三方面,各自的论述也会有不同的主题,真要回应与讨论也可直接从主题中寻找
目前这主题的走向早已偏离原始"Talk "分类的初衷
以上建议mao版大
以下,就多元成家法案这主题,简要分享目前所想的部分交流一下!
话题澄清:这话题为什麽会吵得沸沸扬扬?假如今天不是由伴侣盟提出,会如此具争点?
若不是伴侣盟提出,这话题会如此被重视?首先,要看的是一个议题何被重视
必然有其脉络与轨迹可寻,不可不察。
本法案目前讨论的走向一直聚焦於"性倾向 "论战,因为这话题最有争点,
事实上也最挑战人类的"伦理 ",早已超过了所谓"权 "的争论,执着
於"权 "观点讨论只会愈战愈模糊,目前争战的其实也多争"伦理 "?
多元成家法案分[三案]:婚姻平权(含同性婚姻)、伴侣制度、家属制度,
我其实不懂为什麽一直争执於"性倾向 "与"权 ",事实上本法案初衷
我认为不只是"性倾向 "这回事的讨论,更根本的课题是挑起大众需重新
觉察与那早已被理所当然如此理解与默会的"家 "意象。
争论澄清:任何法律的制定与修法,都不可能[一次]到位,如果我们对於先有後好
的法律制定历程有所不满,我们对於尽善尽美事实上也只是一种愿景。
法的实践现场,在人间。订定游戏规则时,人的意识极限只能将过往情况、
现前处境尽可能地梳理,期待对於[未来]能够[全盘]未雨绸缪,不正
也变成一种乌托邦(所谓"全盘考量"是从哲学谈之?还是从何谈之?)。
又,白话来说"希望全盘考量未雨绸缪"意旨[配套]。如果先不打高空与
抽象论战,事实上这法案如果通过,挑战的其实是既存其他各项法律中与
"家 "有关的法律,到时候就都得通盘检视(每一条法律的订定,都有
其脉络,这些法律的脉络很可能相互兼容并蓄,却也可能相互冲突)。
但,关於这部分,我想不只针对本法案,我们列举当年"心理师法 "在
订定时,不也上演了类似情况?先有後好or尽善尽美?(这是另个话题了)
我们对於[法]的期待是什麽?[法]又到底可以满足我们些什麽?
关於这些,确实需要省思理想与现实这回事儿>法几乎很难一次搞定,人的
处境一直在变动,[与时俱进]说来容易实践难,真正要争论与监督的,
事实上其实是订法的[後续评估与追踪机制],这东西不应该只鞭本法案,
所有[法]应该皆考量是否具备明确此机制(但这又扯远且拉太高了)。
简要分享己见:
关於多元成家法案有张精简的图表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1107/291975.htm(图表)
http://tapcpr.wordpress.com/%E8%8D%89%E6%A1%88%E5%85%A8%E6%96%87/(法案条文)
共分为三案进行,但我认为这三案指向同一件事:对於既存法理上的[家意象]挑战
这个挑战,却也不仅仅只是法律层面的挑战,更挑战[道德]与[伦理]
以这边提出的反论为例:
https://taiwanfamily.com/?page_id=24
换言之,真正要讨论的其实是每个人对於[家]都有各自的理解,法律的制定能否
尽可能满足众人对於[家]的期许?本法案其实要发声的,是为一群[无家可归]者
并不只是性倾向的向度谈论,而性倾向这个话题恰恰好掀起[道德伦理]的敏感神经
(从伦理讨论是一个有趣的面向,有机会再说吧~)
回归初衷:[家]是什麽?在法理上什麽样的条件可称为[家]?为什麽这法案重要?
坊间有一些资料可供参考
我的违章家庭:28个多元成家故事
http://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526533
但,除了性倾向角度的讨论外,事实上也还有很多角度是很少被提起的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31201/301846/
如:[孤儿]的一种心声
[家]到底如何被理解?被看待?被认识?很多时候早已超越了名词定义
而是直指[意义]的讨论
推荐一部个人颇喜爱的日剧:Home Drama(2004)
http://baike.baidu.com/view/1447530.htm
你会看到除了性倾向的角度论战[家]是什麽之外,还有很多更细腻与广泛的面向
近年,国内也开始出现一些讨论[家的意义]论文,有兴趣也可以去搜寻看看
当然,回归[法]层面来说,说真的,如果真的要用非常严谨科学的角度
不然就做个[家 概念]普查,彻底检核目前国人的[家]的概念
(不然,Psy版就可以试看看try这个活动呀~做个小样本调查)
不过,若做完概念普查後对应[现实处境],应会发现更多其妙的现象吧!
说真的,这次的修法主要针对[民法]亲属篇,当然若这条修了,其他各种与[家]
有关的法律也势必会面临到实务问题待处理
[如:各种与"福利 "相关的法条应该接下来会继续讨论不完吧...]
但,这情况也不是只有这个法案会遇到,任何欲制订与修改的法律都可能面临此历程
一点心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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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36.224.191.125
1F:推 JamCh:理性讨论,且真正触及核心,推! 12/21 11:44
2F:推 NaoGaTsu:推这篇。好文章。 12/21 12:28
3F:→ waterbreath:题外话,我对这个板感到很感慨....(飘走) 12/21 20:29
4F:→ kmbiyax:楼上板友,愿闻其详。 12/21 21:06
5F:推 bravenuworld:我也满想听听看的 12/21 21:09
6F:推 NaoGaTsu:感概+1 12/22 02:00
7F:→ NaoGaTsu: 慨 12/22 02:00
8F:→ quicksunny:=.= 12/22 02:28
9F:→ quicksunny:是在感慨什麽啦?好似自己都没责任一样。 12/22 02:45
q大,我相信会愿意花时间po文讨论,且愿意对每个回应认真应答的情况
是对於自己的论述有一定程度的责任感存在,至少我看到Nao大蛮仔细地回应版友们提问
为什麽愈说愈失焦,关键在於彼此熟悉的语言使用习惯,使用语言时
视角、知识背景、论述、主张...等[落差]而呈显如此局面
但,说真的...Nao大为他自己的论述辩护与发声,这没问题
每位版友也有各自的立场与发声,这也没问题
关键在於:我们可以对於任何说法表达自身的意见与主张,但我们是否清楚了彼此
到底在[说什麽],这部分其实很费心力。很多时候,受限於对语言的理解
不熟悉,对於知识领域的陌生,对於话语使用习惯、思考方法的不同...
乃至对於[说话者]或[文本]本身各种由读者投入的各种想像......
那个[画面]就变得非常丰富了
10F:推 Jasy:论理清晰。 12/22 02:56
11F:推 afu321:好清楚的论述,好棒的建议,试试看吗? 12/22 03:44
12F:→ imoimo:家概念普查不错耶,比较想看这种讨论 12/22 08:11
普查只是一个放大绝版的提示啦~普查说得简单做起来需要很费工思考
另,真的作[家]概念调查,这里面也会牵涉到一个问题--题项设计
此外,如果你/你相信这是一个後现代的社会,概念即便萃取出来,对於
[家]到底怎麽想,我们究竟有能厘清到什麽地步?
13F:推 imoimo:题外话: 对於心理板大多数人没有被劝说成功我很感动 12/22 08:16
谁想劝说谁?到目前为止爬文看的讨论串没发现有任何[劝说]讯息出现
还是说我漏掉了什麽?
14F:→ imoimo:如果已经在执业的板友可能看得出来这是什麽状况 12/22 08:17
15F:→ imoimo:我自己是去谘商讨论才知道的,但一般人跟当事人大多无自觉 12/22 08:18
16F:→ imoimo:(会说有在执业比较容易看出来是因为社会上比较多这种事) 12/22 08:29
什麽状况?社会上哪种事?imo大说一半,我不太清楚意思
以下补充:到底这法案的初衷是什麽?本文主要内容已提及,为一群[无家可归]者,
特别是在[法律]定位上无家可归者,寻找[归宿]之所在。为什麽要修法?
很显然地目前法律上所定义的[家],已无法满足众人现在的需求,也会发现
法的局限以及与当前处境的[落差]。
举例来说:核心家庭(一个爸爸、一个妈妈,以及他们的小孩)是我们最常有的概念。
是否不属於这个范畴的人就[没有家]?单亲、离婚、丧偶、孤儿...这些在家庭调查中
背景常出现的类别,在现行法律定义上是[没有家]的。当然,家不只是这样,还有更多
未被谈及之处
"近代家庭的形成与终结 "(上野千鹤子着。商务印书馆出版)里面提到
日本社会研究当代家庭型态至少50种(当然,我们可以在列举更多项)
这又意味着什麽?是我们对於家的理解有太多根深蒂固的既存影响,还是说我们太习惯
[有家],而没机会好好去沉淀这被视为理所当然之存在
事实上,每个人皆[有]家,但又常[无]家,而在这若有似无的处境中漂泊摆荡
但,寻找[归宿]我相信是人之常情,那种对於[根]的渴望与追寻
不论,这[根]用甚麽样的方式去[定义],我想也很可能会遭逢与前述一样的问题
请问,概念定义出千百种之後,然後呢?真正的关键是什麽?
[意义]或许是一条解惑的可能性
※ 编辑: kmbiyax 来自: 36.224.176.143 (12/22 12:45)
17F:→ imoimo:真要说有责任感的话,可以先请两位板友承认使用分身ID吗? 12/22 13:10
18F:→ imoimo:关於这议题尤其是同性婚的部分,我看到其他板也有使用分身 12/22 13:10
19F:→ imoimo:ID做讨论的情况。我认为为自己发言负责是基本的。 12/22 13:11
20F:→ imoimo:另外我觉得k大你用"落差"这个有含"高低"意思在内的词不太恰 12/22 13:13
21F:→ imoimo:当,好像说某些人知识水准较高、有些人较低所以谈话没交集 12/22 13:14
22F:→ waterbreath:我对imo也满感叹的,有很多话不知道要怎麽让你理解 12/22 16:50
23F:→ waterbreath:也不是因为你觉得这样是负责任,我就该听从你的话 12/22 16:50
24F:→ waterbreath:换个ID对我来说并没有障碍,为什麽你要用自己认为的 12/22 16:50
25F:→ waterbreath:正确来要求别人呢?我无法认同你的要求,恕难从命 12/22 16:51
26F:→ waterbreath:朋友真真假假假真真,我真是受教了。在这种场合之下 12/22 16:53
27F:→ waterbreath:别把别人轻易掏心肺,不知道别人什麽时候会做出什麽事 12/22 16:54
28F:→ imoimo:我跟你是朋友吗?你这两天对我的态度,你敢说是朋友? 12/22 16:55
29F:→ waterbreath:我不想再做任何解释,唉。 12/22 16:55
30F:→ imoimo:你跟N大现在把问题指向我的混淆,我不能为自己解释吗? 12/22 16:56
31F:→ imoimo:为自己解释得提到你的过去跟你上次哭着向我道歉的事 12/22 16:57
32F:→ imoimo:我的感觉是你好像很想要让人做出你预料中的事情。 12/22 16:58
33F:→ imoimo:上次你跟我说过你如果对我有意见会私信跟我说再在板上批, 12/22 16:59
34F:→ imoimo:我听你说了两个小时,我说我不认为你做得到所以婉拒来往。 12/22 17:00
35F:→ NaoGaTsu:知我者,莫若K大。 12/22 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