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venuworld (美丽新世界)
看板PSY
标题Re: [Talk] 赋权不平等 = 歧视 ? 恐怕这误会大了…。
时间Tue Dec 17 15:23:35 2013
※ 引述《NaoGaTsu (那欧卡兹)》之铭言:
: 当然,若有人认为自己「应」获得某项权利却「未」被赋权,
: 在民主法治国家,这个「人」自然是有权利去争取相对权利的赋权,
: 但这不代表这个人就「应该」或一定可以被赋权。
: 举个最明显的例子,
: 外国人来台久居为何要申请居留证?为何不能拥有等同台湾人的权利?
: 这样的赋权不平等,难道就代表我们「歧视」外国人吗?
: 显然不是。
: 正如同多元成家方案的支持者希望他们的声音与主张可以被「理性」地听到,
: 其他不认同者、不支持者、未表态者、中立者以及反对者的声音、主张与观点,
: 我们当然也必须「理性」的审视,而不是反过来去对他们进行标签化。
: 同性恋当然不是病,但这并不是同性恋「该不该」被赋权唯一需要考量的因素,
: 其他诸如社会文化、政治、国情、经济、国家发展等等的群体层面,
: 也都需要被考量到,实在不是可以简单一笔带过的议题。
只举这段,不是断章取义,而是觉得这个段落很有趣。
以现在讨论性倾向议题而言,我相信大家讨论应该都是本国国民来讨论。
先不论国家定义,回到心理相关议题来说,这边或许可以看成同志(广泛非异性恋者)
与异性恋者用这样类比後,变成一个外团体和内团体。
换句话说以此为论证,是将同志视为一个与异性恋者完全相异的论述。
过去以同性恋(homosexual)来讨论,是采病理观点。假使你同意精确使用
文字是重要的,相信你不会将「同性恋」不是病作为一个论述,
因为这是错误类比。
换句话说我是以很久以前就回应过你的观点来谈:你的背後有许多前提,
而没有自觉。同样地我必须再次强调,这是一个「指控」,而非理性上所推论出来
的一个想法。也同样地,我还是只能用这样的方式来思考你对同志议题法理上的观点,
否则我依然无法理解这样的论述到底是怎麽形成的。
文字、语言绝对不可能只从表面上的意思来推敲。
假使真的这麽简单的话...,那我只能说你很大一个程度上根本否认心理学了。
我没办法做出太多严谨的论述,只能很简单的针对这一段有一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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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一切都可以重来
我想我还是不会好好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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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42.72.240.250
1F:推 maoapple:推推 12/17 15:48
2F:推 imoimo:没自觉很难沟通 12/17 18:01
3F:推 maoapple:yap~~ 12/17 18:24
4F:推 lashadas:推没自觉 也推文字语言不可能只从表面来推敲 12/17 20:00
5F:→ caseypie:是的,比如说雍正就深知语言不可能只从表面来推敲的道理 12/17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