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aglelee (牧羊人)
看板PSY
标题Re: [推荐] 谘商学会,请出来面对同志议题
时间Sun Oct 6 12:01:55 2013
※ 引述《JpSartre (onlooker)》之铭言:
: 因此,在社会认同的举例上,
: 整个策略过程,就如同这样:
:
: 使周遭社会群体认同→ 周遭社会群体为同性、多元性别婚姻发声 →→
: →→ 周遭社会群体的发声转化整体社会群体对同性、多元性别婚姻的态度→→
: 整体社会群体对同性、多元性别婚姻都有正确的认知与认同态度→→
: 以极多数的民意基础构成修法的极有利环境。
:
: 如此一来,我们就可以拥有更大、更广泛的民意基础去通过修法,
: 让修法的过程更顺遂、更少阻力与障碍。
您好,对於您的论述,我只有这部分有一点意见,那就是「修法永远是走在
社会认同之前的」,唯有透过立法,才能真正的达到改变社会价值观的效果,当
然教育和宣导也是必要的,但其效果缓慢而长远,因此唯有透过相关法律的制定
与教育双管齐下,才能做到有效的改变。
试想,诸如性别工作平等法、性骚扰防治法等等法律,如果只想透过教育宣
导灌输人民「性别同工同酬」、「言语上的骚扰也是性骚扰」等等观念,那麽你
就算再教育个20年,也不会有太大的效果。唯有透过立法、修法,直接从最根本
的地方着手,那麽就算你不想接受、不想改变观念,你还是得遵守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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