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venuworld (美丽新世界)
看板PSY
标题Re: [推荐] 谘商学会,请出来面对同志议题
时间Mon Sep 30 14:41:19 2013
1F:→ dragonpin:我想提出一个思考。如果谘商学会表达支持同志的立场,09/30 13:58
2F:→ dragonpin:那麽对於「反同」或「恐同」的民众,是否就不敢去谘商了09/30 13:59
3F:→ dragonpin:因为他们去谘商,很可能是被心理师说服要接受同志。09/30 13:59
4F:→ dragonpin:我觉得任何关於「价值观」的事情,心理师可以有自己的09/30 14:00
5F:→ dragonpin:立场,但公开表达自己的立场,就不太适当了。09/30 14:01
本来想要用推文回的,但一方面觉得版上水好少,另一方面推文好麻烦。
APA、ACA 都有公开表达反对歧视,并也倡导关於同志的权益以及
谘商师/治疗师在伦理上面在面对性少数(sexual minority)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不知道dragonpin 对此的看法是什麽?
心理师公开表达自己的立场是基於什麽?
假使一个心理师公开表达关於种族/宗教/性别/性向的歧视理当
被拿出来好好讨论。不只是因为这不是一个公民应当的行为外,
也不是在训练中/执业中大家乐见一个心理师的态度。
但就社会正义以及倡导的观点,我自己认为,没有什麽不适当的问题。
假使「公开」表达自己价值观是需要被检讨的,
那国内有多少学者的期刊需要拿出来好好检视一下?
而且因为支持同志或是倡导同志权益跟「说服」个案被心理师说服接受同志
这两者之间应该没有直接的等号。假使个案这麽想,那难道治疗中我们也是
每一个个案对我们的投射都直接接收进来嘛?
一个很简短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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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一切都可以重来
我想我还是不会好好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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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6.32.15
6F:推 quicksunny: 09/30 17:46
7F:推 dragonpin:谢谢你的文章! 我想是我表达的不好。 09/30 18:40
8F:→ dragonpin:我的意思是,「不歧视」并不等於「认同」;而「不认同」 09/30 18:41
9F:→ dragonpin:也不等於「歧视」。我当然支持心理师不应「歧视」同志, 09/30 18:42
@dragonpin。可能是我逻辑不好,所以没有完全了解你的意思。
先不用性少数好了,先用同志(我这边指涉的是LGB,虽然使用同志作为LGB依然有争议
,但容许我先这样使用。)
不歧视同志≠认同同志;不认同同志≠歧视同志。
第一个叙述中的集合应该是涵盖了一种可能性: 我不歧视同志,但我也不认同同志。
第二个叙述中也应该涵盖了一种可能性: 我不认同同志,我也不歧视同志。
一直以来我都对同志相关议题的讨论有一个好奇,为何常常会在讨论中有一个
断层的感觉。今天我想到了一个可能性,也就是对性倾向(sexual orientation)
有着完全不一样的想法。
假使采取先天论的话,性倾向即一个人带来这个世界的一个部分。
就像种族以及生理性别一样。但同志族群在这方面的困境在於无法直接
由外观或是某种测量工具直接了解,也并非直接从家族或是社群中继承
一身分。那假使这是一个大家都认同的前提的话,那我就可以直接
将种族以及生理性别带入,因为他们应该是同一种类别的变项。
不歧视原住民≠认同原住民;不认同原住民≠歧视原住民。
就我看起来是很吊诡的一个叙述。毕竟我们不太可能因为他出生的种族
,就此不认同他天生带来的特质。
当然,这依然是个很粗糙,而且可能错误类比的叙述。
希望可以继续讨论。
10F:推 UYC:想法和你一样!看不出谘商师表达价值观和个案害怕被说服有啥逻 09/30 18:43
11F:→ dragonpin:但是否要「认同」,那应该是心理师自己的事情,不应被 09/30 18:44
12F:→ UYC:辑关系;个案的忧心 去了谘商室 谘商师可以处理的 而且也不代 09/30 18:44
13F:→ dragonpin:拿出来检视。 09/30 18:44
14F:→ UYC:表谘商师就会因此说服个案接受自己的观点 那是不专业吧... 09/30 18:45
@UYC 我觉得这个甚至可以从伦理议题谈起... 真的是很严重的一件事情。
15F:→ quicksunny:这一直是伦理问题阿,需要有法律与学会给助人者靠。 09/30 19:48
16F:→ quicksunny:否则现场工作者其实多少都要看机构立场.. 09/30 19:49
17F:→ lynner: 脸色.. 09/30 22:16
18F:推 UYC:@quick:执照的存在本身就含法律责任与保障了 机构若要求现场工 09/30 22:49
19F:→ UYC:作者做违反伦理道德的事 哪还需要看什麽脸色 当然是拒绝啊 执 09/30 22:50
20F:→ UYC:照被吊销 法律责任是算在谘商师头上 又不是机构 有啥好为难的 09/30 22:50
21F:→ UYC:甚至你到时还要反过来机会教育他们 并且保护你的个案免受伤害! 09/30 22:52
22F:→ UYC:原po後来做了不错的类比 dr与其玩文字游戏 不如先定义歧视和不 09/30 22:57
23F:→ UYC:认同的差异 否则看不出有啥明确分别... 09/30 22:58
※ 编辑: bravenuworld 来自: 114.42.235.200 (09/30 23:08)
24F:→ quicksunny:"伦理道德"常是各自表述的,因此需要"明确的法律"和"学 10/01 05:17
25F:→ quicksunny:会立场"在性别议题上当黑脸/靠山,让大家好做事。不然 10/01 05:19
26F:→ quicksunny:反让第一线工作的人感到难为。资方是老大阿。 10/01 05:21
27F:推 dan800512:争议就是现在没有任何证据支持先天论或後天论... 10/01 10:14
28F:→ bravenuworld:仔细想想现在好像比较多是谈本质论跟建构论才对 10/01 10:36
29F:→ bravenuworld:不过大家知道意思就好 懒得改了 ... 10/01 10:37
30F:推 imoimo:我觉得把「歧视」想成「暴力」会比较容易理解 10/03 10:26
31F:→ imoimo:谘商师不用特别声明反暴力,是因为社会普遍有反暴力的观念 10/03 10:27
32F:→ imoimo:但没声明反暴力不表示暴力狂去谘商时行为就会被赞许或认同 10/03 10:28
33F:→ imoimo:如果个案要实行打人杀人计画,谘商师也不会坐视不管的 10/03 10:28
34F:→ imoimo:至於为什麽要特别提到支持同志争取婚姻权,我觉得是因为有 10/03 10:30
35F:推 Jasy:推荐这篇文章 10/05 0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