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schen (paschen)
看板PSY
标题[疑问] 为什麽一般人只想到报复主义?
时间Wed May 30 18:45:00 2012
请问为什麽一般人看到有人犯罪时(例如酒驾)
脑袋里头只想到要关几年、死刑、无期徒刑
而不会想到就算死刑、无期徒刑也无法降低犯罪率
一堆人只会想到要加害人去死,除了这方法其他都不管
是人类脑袋哪个构造让我们只会这样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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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5.165.71
1F:推 chaos0807:感谢你的提出...... 想起古人言 以德报怨 以怨报怨 05/31 00:04
2F:→ lynner:古人也问: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05/31 01:47
3F:→ theoneneo:死刑、无期徒刑是报复?法律是为了降低犯罪率? 05/31 09:29
法律制定的原因本来就是预防犯罪、吓阻犯罪,而应报主义只是其中一部分(而且没啥用)
以酒驾来说, 就算判了死刑,肇事者的家属也毁了
而被害者家属也拿不到钱,其实是相当不经思考的方法。
解决方法有很多种
例如加强取缔、强制保险(每抓到依次增加酒驾强制保险金额,陪被害者)等等
除了有稍微皆受过这方面知识的人外
其余大众完全都不管,觉得加重就可以解决问题
所以我在想,严刑峻法是否是人类哪个脑袋构造产生的感觉呢?还是基於什麽原因?
4F:推 onase:以为这样心理上会感到比较公平? 05/31 14:09
可是就算没撞死人
性侵犯也是一堆人喊去死 = =
5F:→ chaos0807:以及 去势 05/31 15:49
去势也是不可行~"~
6F:→ theoneneo:「被害者家属也拿不到钱」,没有民事责任? 05/31 16:21
7F:→ theoneneo:现在不就是解决方法不见成效,所以要求改善? 05/31 16:23
现在方法不见成效,但改善的方法有A~Z
民众只有想到A(重判)
民事责任有呀...但别人都枪毙了钱要跟谁要 = ="
然後实务上就是钱赔得越多(当然会超过民事赔偿金额)==>有诚意==>刑度低
无论怎样都死刑的话谁要赔钱和解...
所以才有一说是可以采 一次酒驾 强制保险X万元 二次酒驾强制保险Y万元 (要赔给之後撞到人的)的说法
不然把加害人枪毙了,被害人遗属怎办..
8F:推 skyviviema:就生物性而言 对於自己有潜在威胁的个体会想要消灭之是 05/31 16:25
9F:→ skyviviema:正常的 说去死,其实是等於希望这种人消失的意思 05/31 16:25
10F:→ skyviviema:而且我相信法律最初制定的原因绝对不是只有预防犯罪 05/31 16:26
11F:→ skyviviema:一群人团结起来协定防止恶意私刑还比较有可能 05/31 16:27
都有啦...但立法者通常是希望犯罪率越低越好
所以人类不会想说,消灭了 A,也会同时消灭了B、C(无辜的肇事者家人、以及被害者家属)吗?
然後也不会想说,消灭了A,D~Z还是照样酒驾?
12F:推 imoimo:我也是觉得跟生存受到威胁有关,群众不想要自己也受害, 05/31 17:54
13F:→ imoimo:所以会希望该人消失,即使会牺牲到其他无辜的人... 05/31 17:55
14F:→ imoimo:而且该人的消失也有可能带来杀鸡儆猴的效果? 05/31 17:56
15F:→ Astragali:想问原po 不然该怎麽处罚加害人比较合适? 05/31 19:26
16F:→ Astragali:我想严刑峻法多少可以达到吓阻作用吧 05/31 19:27
多少呀...但还是有局限。毕竟犯罪是一个社会必然的结果
既然大家都学过心理学了,应该知道不是只有"处罚"可以做
※ 编辑: paschen 来自: 114.35.165.72 (05/31 19:43)
17F:→ theoneneo:不是只有处罚可以做,但法律负责的是处罚的部分 05/31 20:00
18F:推 imoimo:我看到犯罪不会想到希望对方死刑或判重刑,比方说青少年作 05/31 20:13
19F:→ imoimo:出大屠杀的行为,因为看过很多案例(爬网路)发现很多是被虐 05/31 20:13
20F:→ imoimo:待导致异常想法=>犯罪,但这是因为我知道被虐待的人是什麽 05/31 20:14
21F:→ imoimo:心情跟处境的关系,一般社会上大多数没有从小被阴湿虐待的 05/31 20:14
22F:→ imoimo:人,很难也不愿去想这个人为什麽会做出这种事情吧。 05/31 20:15
23F:推 turky:威势可以禁暴,德厚不足止乱 06/01 23:42
24F:嘘 LNSJ:变相地战废死 给嘘 06/02 05:27
25F:→ LNSJ:除了"人类脑袋的哪个构造", 看不出这篇跟心理学有啥关系 06/02 05:32
26F:→ LNSJ:而且我不觉得你是真的想知道答案 06/02 05:35
27F:→ james20387:突然发现9楼是吉卜力版版主耶XD 06/02 11:23
28F:→ james20387:恩...还有楼上 LNSJ大 第三行我让有点觉得搧风点火的 06/02 11:26
29F:→ james20387:味道...可以不要出现这麽主观的推文吗 有可能会让文章 06/02 11:27
30F:→ james20387:战更凶 06/02 11:27
31F:→ maoapple:LNSJ 本篇文章跟PSY有没有关系 是由我认定的 以後仍望请 06/02 13:16
32F:→ maoapple:LNSJ板友能谨慎措辞 万分感谢 06/02 13:17
33F:→ LNSJ:抱歉我激动了 但个人认为原po的观点十分偏颇 "人类脑袋的哪个 06/02 13:33
34F:→ LNSJ:部分"这种问法也有点挑衅 关於法律的部分 特别是应报主义(不 06/02 13:39
35F:→ LNSJ:是报复主义)的部分更是有争议 但这里是psy板 就不在这里战了 06/02 13:43
我并不支持废死呀...= =
酒驾不应该判到死刑和废死有什麽关系?
你可以明确指出来哪个地方讲的偏颇
而且我之前看心理的科普书,不是就一堆例如前额叶怎样的导致怎样的吗...?
就先不谈酒驾谈性侵好了
如果设置一个民调问性侵要不要判死,也依定一堆人说YES
但却没想到如果性侵判死、先奸後杀也判死
那原本只是被性侵的人反而会被杀掉,以前台湾处理绑架案
就是因为法律乱订,导致一堆人被撕票的...
人类的心理为什麽不会想到杀了A(加害人),反而也会间接害死更多B(被害者)
36F:→ maoapple:paschen也许可以先去找犯罪心理学来看 06/02 21:05
37F:→ maoapple:板友可以客观一点看paschen的发问 我不认为有不妥之处 06/02 21:07
38F:→ maoapple:只是论点可以再清楚一点会更好 大家比较能详细立论清楚 06/02 21:07
39F:→ maoapple:的回应 06/02 21:07
40F:推 skyviviema:其实真的半个认真的投票我想关於性侵应该不至於大家都 06/03 02:23
41F:→ skyviviema:会说要判死刑 网路上多半都是情绪性发言 06/03 02:24
42F:→ skyviviema:总之如果是像八卦板那边的推文原po可以不用认真看待XD 06/03 02:25
43F:→ skyviviema:关於人类心理这部分的确也有脑科学的角度 所以原po问题 06/03 02:26
44F:→ skyviviema:我是觉得OK啦 ......然後被j大认出有点害羞XD 06/03 02:27
45F:→ skyviviema:有点争议的地方应该是"应报主义"这部分 很多谈法律的 06/03 02:29
46F:→ skyviviema:都说这没有用...可能对於犯罪者而言效果不大啦 06/03 02:29
47F:→ skyviviema:但是同之前推文提及 人类会有想要尽可能"公平"的心态 06/03 02:30
48F:→ skyviviema:我个人是认为合理的惩罚对整个社会而言多少有安定作用 06/03 02:31
49F:→ paschen:网路上情绪发言,立委可是很认真看待XDD因为这样才能做秀 06/03 18:47
50F:→ skyviviema:是有哪个立委很认真地说要将酒驾和性侵改成死刑吗? 06/03 19:43
51F:→ skyviviema:如果说有立委因为网路言论认为现在酒驾和性侵判太轻我 06/03 19:43
52F:→ skyviviema:倒觉得反而是正面的 在台湾确实太轻啊 06/03 19:44
这麽说好了....如果杀人判20年、杀人未遂、重伤判10年
那麽性侵也提高到10年,这样比起来性侵算是重还是轻?
毕竟人类社会有各式各样的罪,各种不同严重度的
很难把所有的犯罪都用重惩,不然这样就会发生我原本只是要强奸
但杀人也没多几年,造成犯罪者就先奸後杀,湮灭证据好了的结果
或是原本只要强奸一次 犯罪者"喔? 十年喔? 那我再强奸三次好了"
(当然如果是我的女友被怎样我大概也想把加害人杀了= =
可是今天我们是要制定一套社会秩序)
53F:→ skyviviema:尤其是像性侵这种case非常容易再犯 矫治非常重要 06/03 19:45
54F:→ skyviviema:现在才关个几年一点用处也没有 06/03 19:45
这要扯一堆法律细节了,就不想太详细,然後抱歉有点扯远= =..
事实一,之前恐龙法官邵燕翎法官如果有念过法律就知道他被冤枉的。
(被媒体说说女童没有违反其意愿那位)
事实二,大量媒体、网友在干谯那位法官。(诞生出来一个团体叫做白玫瑰)
事实三,一堆立委配合做秀出来修法,完全不管专家学者的意见
(监狱、矫治教育、法律学者)
因为本校刚好一堆教授参与制定,然後最後立委完全不管,教授们都快被气死了..
(而且已经修好法好了XD)
事实四,修法的结果就有点像是
政府把所有的有性侵前科的都当成有浅在高危险犯罪者
然後"关"完後,把他们抓去拘束人身自由的强制治疗。
(虽然网友大多觉得有前科就该死,怎样凌虐都好 = =)
(然後这其实和把所有有精神疾病的人当成犯罪者抓去关没啥两样)
(刑法有个全世界都非常基本的原则,就是只能先说好要处罚什麽才能处罚
然後我国政府现在已经在"犯罪後",擅自加重惩罚)<==不过这是人权方面的问题就是了
与心里有点无关。
55F:→ maoapple:skyviviema如果推文超过五行请善用回文功能 非常感谢! 06/04 00:13
56F:推 skyviviema:你说的重惩心理我知道 但是不代表现在台湾法律不需要修 06/04 11:30
57F:→ skyviviema:修的方向是错的和该不该修也是两回事 06/04 11:31
58F:→ skyviviema:我个人是觉得在台湾无论修法者还是专家都.... 06/04 11:33
59F:→ skyviviema:然後板主不好意思<(_ _)> 06/04 11:34
的确该修
我但不应该只有加重这个手段
我觉得这篇文章挺不错的可以参考看看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112012060100490.html
热门话题-制衡酒驾 加重责任保险费
2012-06-01 01:19 中国时报 【罗俊玮/台中市(大学教师)】
近日多起酒後驾车肇事案件,就酒後驾车除加重刑事处罚之刑度外,笔者认为亦应
从现行汽车责任保险制度着手,藉以制衡此等不良驾驶,并对於受损害之人民获得更为完
整之补偿。
现行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制度,应从加强车辆使用者之民事责任意识为始。换言之,
即应强令产物保险业者严格执行保险费率应按被保险汽车之车龄及驾驶人之违规,及肇事
纪录而加以调整保险费率。而对於严重之违规或肇事者,如酒醉驾车撞死人之重大案件,
法院应将判决复知产物保险同业公会,使其通知各产物保险公司,作为调整该等驾驶人保
险费之重要依据。进而於驾驶人之违规或肇事纪录,按年累计达一定次数以上或情节重大
者,应列为不良驾驶。而产物保险公司对於此等不良驾驶人,应以议价方式提高汽车责任
保险之保险费,甚而拒保。
或若此等不良驾驶人为谋生活而必须驾车者,应令其挂用特种颜色之车牌,或於贴
上特种标志,藉以促使一般民众注意,另可促使此等不良驾驶自重而善尽社会责任。再而
对於营业车辆除要求投保强制汽车责任保险外,并应再行要求其投保相当金额之任意责任
保险,藉此就车祸受害人或其家属为更完整之填补。
60F:→ james20387:这就是台湾...酒驾的民粹舆论扯到立委变成政治事件... 06/04 11:38
※ 编辑: paschen 来自: 114.35.165.71 (06/04 13:49)
61F:推 skyviviema:所以原po你认为现行许多罚则不需要加重吗? 06/04 15:55
62F:→ skyviviema:另外是这个问题其实丢在akswhy板会比较适合 在这边因为 06/04 15:56
63F:→ skyviviema:看板属性的关系会有点担心离提太远 那边就没问题了 06/04 15:57
64F:→ skyviviema:不小心打错板名,是ask-why 06/04 15:58
65F:→ lynner:「不应该『只有』加重这个手段」 楼上大概是看漏了..... 06/04 16:12
66F:→ skyviviema:事实上我有看到 但原PO之前的回文似乎一直反对加重 06/04 18:34
67F:→ lynner:那你应该也看到他反对的是那些动辄把死刑、无期徒刑 06/04 18:43
68F:→ lynner:挂在嘴边的一群人... 06/04 18:44
69F:→ skyviviema:从回文看来不只是如此吧? 由他自己来回答不就好了 06/04 20:44
如果加重很有效的可以降低撞死人的机率,那当然可以加重
但问题是现在已经加重了,效果不彰(相信我这是事实...)
杀人判到死刑要杀的还是会杀,毕竟一堆犯罪者在杀人的时候根本不会想到会判死刑
所以我很好奇,为什麽人类在解决问题时,只想到加重
我记得之前念普心不是有学到
positive reinforcement、negative reinforcement..等等
所以我的疑问有点像是,为什麽人类在面对坏小孩时直觉会只想到
positive punishment...?
(不过要回你的文好像就变成再讨论到底加重有没有用了...)
70F:→ lynner:阿......author___ 06/04 21:47※ 编辑: paschen 来自: 114.35.165.67 (06/04 22:07)
71F:推 james20387:本文早已从生理基础离题到犯罪处置了... 06/04 22:11
齁...我最後有扯回心理学啦>///<(我只是想解释清楚,加重没啥用...)
※ 编辑: paschen 来自: 114.35.165.67 (06/04 22:51)
72F:→ curioussoul:粗浅地说,是脑袋让你这样想;但是你想的是什麽内容, 06/05 01:04
73F:→ curioussoul:这很难在脑科学的层次讨论吧... 06/05 01:05
74F:→ paschen:那没有社会心理学之类的说法? 06/05 05:13
75F:→ james20387:社心说法我已经回文啦 社会学习... 06/05 10:53
76F:推 skyviviema:你的疑问确实之前都有人回答过了 可是看你的回答似乎 06/05 11:07
77F:→ skyviviema:不满足於人类的心态想要进而去"导正" 06/05 11:08
78F:→ skyviviema:如果想要进一步讨论建议你把文章转到askwhy板~ 06/05 11:08
79F:→ skyviviema:我想一般大众大多对於刑罚意义无法只满足於降低犯罪率 06/05 11:11
80F:→ curioussoul:p板友运气不错,因为你可以从下列网址找到资源 06/05 22:36
82F:→ curioussoul:这可视为pyschology of peace中的一个议题 06/06 12:00
83F:→ curioussoul:不过台湾似乎还未有人作相关研究? 06/06 12:00
84F:→ vingfing:因为法制不彰...... 06/07 09:28
85F:嘘 OSDim:没有死刑难道罪犯就赔得起? 09/10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