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ans329 (存在的勇气)》之铭言:
: 我知道谘商中须避免双重关系甚至多重关系,外国更规定几年内不可以和案主发生性关系
: 。可是在结案之後呢?谘商师对於案主又该抱着什麽心态呢?
: 是老顾客?熟悉的陌生人?还是避而远之?
: 案主又可不可以请求"已结案"的谘商师与其保持联系呢?
: 那会对於谘商伦理造成困扰吗?
上谘商辅导的老师曾提及有谘商师有跟一位个案变成朋友,偶而通通E-MAIL,但不会谈
非常深入的问题。我想要是所有个案都在谘商关系结束後还把谘商师当谘商师,那谘商师
可能常发生有过劳的情形吧!^^
但若只是纯粹关心近况,似乎谘商师也不必太拒个案於千里之外。我有一个医生"朋友",
但我不会在FB上一直问她专业问题,因为他不是我的主治医师了。我们就只是"朋友"。
我也不希望让他在休闲之余,还要"工作"。
我知道在伦理守则第二条谘商关系中2.2.4免受伤害权中 e.亲密及性关系:谘商师不可与当
事人或与已结束谘商关系未超过两年的当事人建立亲密或性关系,以免造成当事人身心的
伤害。谘商师若与已结束谘商关系两年以上的当事人建立"亲密或性关系",必须证明此等
关系不具"剥削"的特质,且非发展自谘商关系。
我比较好奇的是守则规范是明文规定「建立"亲密或性关系"」,为什麽有的谘商师要怕结
案後个案要求联系,甚至避之唯恐不及。那真的只是为了个案福祉为依归吗?还是谘商师
有私心。
※ 编辑: frans329 来自: 114.41.160.130 (04/18 13:58)
1F:→ maoapple:这可能要看谘商师个人了吧 每个人有自己的立场跟考量啊 04/18 14:28
2F:→ maoapple:也有可能因个案而异 04/18 14:29
3F:→ imoimo:每个人都会有私心啊 谘商师也有权利选择朋友吧... 04/18 14:43
4F:→ imoimo:病患想跟谘商师保持联系也是一种私心不是吗? 04/18 14:44
5F:→ imoimo:其实不只是谘商关系啊 一般交朋友也是这样吧 04/18 14:45
6F:→ imoimo:自己想交的朋友 不见得想跟自己作朋友 随缘吧(?) 04/18 14:46
7F:推 porkball:我认识的老师,有非常在意这问题的,他说他连在外面偶遇 04/18 14:48
8F:→ porkball:到个案,都希望能够避嫌当没看到 04/18 14:48
9F:→ frans329:imoimo所言倒不失为道理 04/18 15:20
10F:推 maoapple:真是大推imo耶 04/18 15:40
11F:推 kolipa:也推 ino~!谘商师毕竟也是人~y 04/1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