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mbiyax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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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Talk] 心理保险的可能性?
时间Sun Oct 3 10:03:45 2010
先针对原po的文章回应
※ 引述《octopusy (gg)》之铭言:
: 我今天在想
: 现在主要保险都是保财务的损失
: 那如果是心理上的损失呢?
这是一个有趣,也很值得讨论的提问:)
原po已设定了「保险」,主要是用在「失去/损失」的基础上讨论
: 像是离婚的受伤
: 保个离婚险,离婚时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 也算是心理创伤的一个补偿
: 目前的医疗险着重於重大疾病、意外上
: 让这些人得到保险金减轻他们的财务负担
: 如果针对不同的心灵创伤或是疾病
: 推出保险的商品
: 比如得了忧郁症,可以有一笔保险金
我会质疑这点,试问「心理」困扰如何界定?
伊卡大使用Bio-psycho-social model界定,也只是「一种界定方式」
这是在临床精神医学体系很常用来讨论的模式,看似包山包海XD
刚扯远了,回到原po立场,
请问「心理困扰」能够分门别类吗?分门别类不正是DSM or ICD在做的事情吗?
若这样的观点成立,「人」就被「物化」,甚至「商品化」放在
名之为「保险」的商品贩卖架上待价而沽了
这时会衍生的问题就是
「病」的比较...诸如:你的病跟我的病谁比较严重?谁保的钱多...诸如此类
: 这样应该可以降低负面情绪的程度
: 家庭创伤也有保险金来平衡内心的痛
: 因为在心灵受创下,却有财富的增加、增加经济生活的保障
: 一正一反,伤害的冲击就不至於那麽大
: 对於创伤後的病情可能有缓和的效果
: 如此买精神保险也许也是个预防精神疾病的方法
: 况且精神疾病很可能会导致经济能力的降低
: 如此买这样的保险也是有他财务损失的保障
: 大家看法如何呢?
这里的因果推论很恐怖,建议在下这种定论之前最好再沉淀一下......
如果「损失」---「给钱」,就可以「降低损失、补偿平衡」
那为何我们还是可看到许多在此脉络下仍旧层出不穷的「问题」、「争端」呢?
: 保费很难算,但也许还是有方法把这些东西标准化,算出适当的保费跟定出理赔的标准
在思考「保险」是否必要这的论题,基本上原po的思考是有意义与值得讨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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