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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iuan8979 (悬 )》之铭言: : 同意这句。 : 不同意这句。很多活动的推动,都可以说是对现行法律的"藐视" : the law is made for men,not men for the law. : 法律是为人服务的,人不是为了法律而活 : 如果有一个法律,它已经过时了,已经不合人心了 : 当然需要有人去冲撞它 : 例如从罚娼不罚嫖,到今日娼嫖都不罚 : 不也是一堆社会团体努力好了多年才有的结果吗? 在从罚娼不罚嫖到娼嫖都不罚的这段期间,娼有没有继续罚? 如果有,就不是藐视法律。但目前推动废死,是连死刑都不执行。 死刑的存在有没有过时?有可能,不过全世界只有少数国家废死刑。 死刑的存在是不是不合人心?就目前台湾民调显示仍有七成认为不该废死。 连已经确定该执行的死刑犯都不去执行,这不叫藐视法律吗? : 不太理解是需要甚麽措施,可以说说看吗? 如果要废死,首先就必须先修法,最重刑责改为无期徒刑, 而无期徒刑争议来自是否可以假释,目前判无期的仍可假释, 并非到达「完全监禁隔离不可假释」的程度。 因此,在最重刑责改无期徒刑时,也应修改是否可假释等问题。 再来,台湾目前监狱其实呈现饱和状态,要在哪里收容这些完全隔离的犯罪者, 是否有足够场域容纳犯罪者,这都是该考量的问题。 : 看起来你觉得坐牢很棒。既然这麽棒,那其他罪犯是不是也不应该坐牢? : 因为都花纳税人的钱啊!他们也没有就比较值得我们养他是不是呢? : 再说的更远一点,学心理的人不是更能知道 : 人的行为,其实会受心理,生理,社会共同影响吗? : 今天一个罪犯,为什麽会犯下滔天大罪 : 真的是煞星转世,完全无迹可循,完全不值得同理的吗? : 我喜欢看东野圭吾的小说,尤其是<杀人之门> : "你甚麽时候会跨越杀人之门?" : 如果你和那个罪犯有一样的经历,一样的基因,一样的处境 : 杀人的会不会是你? : 把这些人杀掉,只是父母把丑孩子藏起来的逃避心态而已 : 他们犯的罪,是社会用血泪支付的昂贵的学费 : 我们要去学怎样可以更好,怎样可以改变加害人和被害人的处境 : 而不是没事一样都怪到犯罪者身上就可以了 : 监禁他们,或你所谓的"养他们",应该也是社会的责任吧 : 就像被强制治疗的精神病患,他们用的也是纳税人的钱啊 : 你怎麽不会想要他们自己付住院的钱? : 你怎麽不会觉得,他们也不值得活着呢? 人为什麽会犯罪,这从太多理论可以着手,就犯罪学来说, 当然理想是能够达到将犯罪降到最低、减轻被害者的伤害, 可是这仍然只是个理想,实际上有太多因素是不可能达到的。 我有没有想过杀人?有,从我十四岁到十八岁这段期间,我每天都想怎样杀人。 当然我是有遭遇过一些事导致我有杀人的念头,也差不多做好准备了, 但我最後还是没杀人,因为我不是只有本能在做这件事。 至於坐牢很爽,这是我看到某篇报导,某个不知道是不是死刑犯的家伙, 拿竹签插杂役人员头上,只因为这名杂役不帮他传纸条。 这样爽不爽?如果做这种事可以让其他人听我的,把我当王供着,当然很爽。 : 好奇怪,所以要到人没有犯罪的那天,才适合废死的推动罗? 人不可能没有犯罪,所以强调的是废死的推动应该在执行现阶段定谳的死刑後, 针对废死的议题进行修法及考量,才去推动这议题,人民才能理解。 : 这不是宽容与否的问题,是是否有用的问题。 : 心里的痛,在看到犯人被杀掉後就有比较好吗? : 只是一种报复的快感。 : 你看白女士,她有因为陈进兴死掉就宽恕他吗? : 人的恨只会被噬血的慾望永无止尽的喂养 : 你看伍子胥当年还要把仇人从坟墓挖出来鞭屍 : 毁灭一个生命,真的不会让事情好转 : 法律不是被害者家属的打手而已 法律更不是加害者的保障。心里的痛我想真的没有人说犯人死掉就会消失, 毕竟自己的亲人也死了,今天如果亲人是自然死亡的,难道心里就比较不痛? 犯罪者应该要为他做出的事情付出应该有的代价, 而不是说「反正犯人被杀掉,受害人心理也没比较好过」,所以犯人不用负责。 当然不是说只有死刑才叫做负责,可是台湾法律就是还没修法, 最高刑责仍然是死刑,也没其他配套措施的情形下, 为什麽判处死刑定谳却可以因为要推动废死而不用执行? : 其实我也很不喜欢某些废死团体一直说废死是国际潮流 : 好像废死就只是一种流行,大家都热热闹闹来换季一样 : 人命的价值,真的有那麽难证明吗? : 在法律上讲究谦抑性,讲究比例原则 : 为甚麽我要红灯停绿灯行?这不是限制了我的行动自由吗? : 但是我接受这样的限制,因为这小小的限制,可以让我更方便安全。 : 现在要牺牲的是最珍贵的生命,但请问我们得到了甚麽? : 杀掉了这些生命,除了满足空泛噬血的慾望 : 还有甚麽好处呢? 换句话说,犯罪者牺牲的不也是最珍贵的生命?他们得到了什麽? 不但满足空泛噬血的慾望,还有人权团体为他们争取人权, 做了犯法的事还可以不用负责,对他们来说好处可多了。 : 把两者放到天秤上瞧瞧,这是谁轻谁重? : 你有想过我们为甚麽取消了斩首,腰斩,凌迟,上吊这些死法吗? : 在清朝末年这样的改革也像今天引起激烈的争论 : 那时的人也说"这麽可恶的犯人,不能千刀万剐的让他受苦 : 就这样痛痛快快的一枪毙命,太便宜他了" : "这样谁还会怕啊!坏人一定会越来越多, : 反正死又不会痛!" : 为甚麽? 到底为什麽会变成今天这样呢? : 是不是因为我们相信,人和社会的沉沦, : 不会因为罪人的痛苦而变好 : 但可以因为对生命的尊重和相信,而有新的可能 推动废死该以矫治犯罪的心态来推动,而不是要求受害者家属展现大爱, 该尊重这些犯罪者的生命,该学会宽容和原谅让自己获得解脱。 我们可以期待有了配套措施後推动废死,人民会因此懂得尊重生命而减少犯罪率, 但还是那句老话,反对废死不是一直反对到底,而是现在时机真的不适合。 ps.看了44个死刑犯背了71条人命,难道那71条人命都不需要尊重吗? 还有判了23年还没办法判死的陆正案,如果陆正还活着,年纪比我大多了, 难道他10岁遭人杀害,因为找不到遗体就不需要尊重了吗? -- 没有一个男人值得你为他流泪, 真正值得的那个,不会让你哭。 No man deserves your tears, and the very one who does, will not make you c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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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40.226.162
1F:推 shiuan8979:先回应你的ps 杀了他们 也不是就有尊重吧? 03/13 00:47
2F:→ shiuan8979:而且你知道为什麽找不到遗体就不能判吗? 因为无罪推定 03/13 00:47
3F:→ shiuan8979:没有人能证明他真的有做啊!经过法律程序的调查 03/13 00:48
4F:→ shiuan8979:还是找不出肯定的犯罪事实 这样的人也要让他死吗? 03/13 00:49
5F:→ shiuan8979:如果错杀了这个人 真正的坏人逍遥法外 那是对不起谁? 03/13 00:49
6F:→ shiuan8979:法官是人 不是神 更不是包青天 没有人知道真相是怎样 03/13 00:52
7F:→ chillheart:枪决死刑犯对死者算不算尊重?只有死者知道。我当然也 03/13 00:52
8F:→ shiuan8979:那44个人 有多少个是因为刑求认罪的?那些人怎麽办? 03/13 00:53
9F:→ chillheart:知道无罪推定,不过如果因为找不到遗体而无法判定所谓 03/13 00:54
10F:→ chillheart:证据指向的犯罪者,那犯罪者只要知道如何弃屍是找不到 03/13 00:56
11F:→ chillheart:遗体,被抓到矢口否认就好,反正没遗体就无法定罪。 03/13 00:57
12F:→ chillheart:44个有12个说要释宪,好吧!那就算有疑义,其他32个咧? 03/13 00:58
13F:推 polb:反对废死不是反对到底那句 看起来怪怪的 03/13 09:48
14F:→ polb:那个拿竹签插人的可能还需要另外治疗 03/13 10:11
15F:→ polb:我不知道其他人 但我支持废死也不认为因为家属心理又不会比 03/13 10:13
16F:→ polb:较好过 所以这个人白杀 03/13 10:13
17F:→ polb: 也没有要求家属展现大爱 03/13 10:17
18F:→ polb:而法律是人为的 不杀那些人又不违法 方法应该有吧 03/13 10:19
19F:→ polb:只要法律有漏洞 就一定可以钻 那到时算违法吗? 03/13 10:19
20F:→ polb:拍谢 有点离题XD 03/13 10:20
21F:推 hitokafe:你举自己的例子 想杀人 那麽请问我的感受可以代表你吗 03/14 00:17
22F:→ hitokafe:那麽你又是否能主观的 代表死刑犯的感受 代表犯罪者的感 03/14 00:17
23F:→ hitokafe:受 这里是心理版 有篇文章 有段文句是这麽写的 03/14 00:17
24F:→ hitokafe:你没经历过他经历的 你怎知道你会比他来的好 03/14 00:19
25F:→ hitokafe:当你试图以自我的经验 来去探讨死刑犯 就失去了客观的 03/14 00:19
26F:→ hitokafe:空间 其实心理学上 也会认为 有些人是已不适合再进入这 03/14 00:20
27F:→ hitokafe:社会的.... 03/14 00:20
28F:→ hitokafe:犯罪心理 这部片里 角色曾提到的 为什麽学过犯罪心理的 03/14 00:22
29F:→ hitokafe:会逐渐的了解 犯罪者的需要 了解他们的下一步要做什麽 03/14 00:22
30F:→ hitokafe:他甚至开始怀疑 这些人他没渐渐的选择的空间 03/14 00:22
31F:→ hitokafe:或许 有机会 有可能 把他丢在和犯罪者相同的环境里 03/14 00:23
32F:→ hitokafe:有着相同的基因 他可能也会选择犯罪...... 03/14 00:23
33F:→ hitokafe:我们没有比犯罪者更好 因为我们不了解... 03/14 00:24
34F:→ hitokafe:所以我们误以为 别人的问题是别人的 他没做好 是他的错 03/14 00:25
35F:→ hitokafe:而误以为自己可以胜任 那些问题.... 03/14 00:25
36F:→ polb:H是在讲基本归因谬误吗? 03/14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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