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llheart (寒)
看板PSY
标题Re: [Talk] 死不死?
时间Sat Mar 13 00:40:24 2010
※ 引述《shiuan8979 (悬 )》之铭言:
: 同意这句。
: 不同意这句。很多活动的推动,都可以说是对现行法律的"藐视"
: the law is made for men,not men for the law.
: 法律是为人服务的,人不是为了法律而活
: 如果有一个法律,它已经过时了,已经不合人心了
: 当然需要有人去冲撞它
: 例如从罚娼不罚嫖,到今日娼嫖都不罚
: 不也是一堆社会团体努力好了多年才有的结果吗?
在从罚娼不罚嫖到娼嫖都不罚的这段期间,娼有没有继续罚?
如果有,就不是藐视法律。但目前推动废死,是连死刑都不执行。
死刑的存在有没有过时?有可能,不过全世界只有少数国家废死刑。
死刑的存在是不是不合人心?就目前台湾民调显示仍有七成认为不该废死。
连已经确定该执行的死刑犯都不去执行,这不叫藐视法律吗?
: 不太理解是需要甚麽措施,可以说说看吗?
如果要废死,首先就必须先修法,最重刑责改为无期徒刑,
而无期徒刑争议来自是否可以假释,目前判无期的仍可假释,
并非到达「完全监禁隔离不可假释」的程度。
因此,在最重刑责改无期徒刑时,也应修改是否可假释等问题。
再来,台湾目前监狱其实呈现饱和状态,要在哪里收容这些完全隔离的犯罪者,
是否有足够场域容纳犯罪者,这都是该考量的问题。
: 看起来你觉得坐牢很棒。既然这麽棒,那其他罪犯是不是也不应该坐牢?
: 因为都花纳税人的钱啊!他们也没有就比较值得我们养他是不是呢?
: 再说的更远一点,学心理的人不是更能知道
: 人的行为,其实会受心理,生理,社会共同影响吗?
: 今天一个罪犯,为什麽会犯下滔天大罪
: 真的是煞星转世,完全无迹可循,完全不值得同理的吗?
: 我喜欢看东野圭吾的小说,尤其是<杀人之门>
: "你甚麽时候会跨越杀人之门?"
: 如果你和那个罪犯有一样的经历,一样的基因,一样的处境
: 杀人的会不会是你?
: 把这些人杀掉,只是父母把丑孩子藏起来的逃避心态而已
: 他们犯的罪,是社会用血泪支付的昂贵的学费
: 我们要去学怎样可以更好,怎样可以改变加害人和被害人的处境
: 而不是没事一样都怪到犯罪者身上就可以了
: 监禁他们,或你所谓的"养他们",应该也是社会的责任吧
: 就像被强制治疗的精神病患,他们用的也是纳税人的钱啊
: 你怎麽不会想要他们自己付住院的钱?
: 你怎麽不会觉得,他们也不值得活着呢?
人为什麽会犯罪,这从太多理论可以着手,就犯罪学来说,
当然理想是能够达到将犯罪降到最低、减轻被害者的伤害,
可是这仍然只是个理想,实际上有太多因素是不可能达到的。
我有没有想过杀人?有,从我十四岁到十八岁这段期间,我每天都想怎样杀人。
当然我是有遭遇过一些事导致我有杀人的念头,也差不多做好准备了,
但我最後还是没杀人,因为我不是只有本能在做这件事。
至於坐牢很爽,这是我看到某篇报导,某个不知道是不是死刑犯的家伙,
拿竹签插杂役人员头上,只因为这名杂役不帮他传纸条。
这样爽不爽?如果做这种事可以让其他人听我的,把我当王供着,当然很爽。
: 好奇怪,所以要到人没有犯罪的那天,才适合废死的推动罗?
人不可能没有犯罪,所以强调的是废死的推动应该在执行现阶段定谳的死刑後,
针对废死的议题进行修法及考量,才去推动这议题,人民才能理解。
: 这不是宽容与否的问题,是是否有用的问题。
: 心里的痛,在看到犯人被杀掉後就有比较好吗?
: 只是一种报复的快感。
: 你看白女士,她有因为陈进兴死掉就宽恕他吗?
: 人的恨只会被噬血的慾望永无止尽的喂养
: 你看伍子胥当年还要把仇人从坟墓挖出来鞭屍
: 毁灭一个生命,真的不会让事情好转
: 法律不是被害者家属的打手而已
法律更不是加害者的保障。心里的痛我想真的没有人说犯人死掉就会消失,
毕竟自己的亲人也死了,今天如果亲人是自然死亡的,难道心里就比较不痛?
犯罪者应该要为他做出的事情付出应该有的代价,
而不是说「反正犯人被杀掉,受害人心理也没比较好过」,所以犯人不用负责。
当然不是说只有死刑才叫做负责,可是台湾法律就是还没修法,
最高刑责仍然是死刑,也没其他配套措施的情形下,
为什麽判处死刑定谳却可以因为要推动废死而不用执行?
: 其实我也很不喜欢某些废死团体一直说废死是国际潮流
: 好像废死就只是一种流行,大家都热热闹闹来换季一样
: 人命的价值,真的有那麽难证明吗?
: 在法律上讲究谦抑性,讲究比例原则
: 为甚麽我要红灯停绿灯行?这不是限制了我的行动自由吗?
: 但是我接受这样的限制,因为这小小的限制,可以让我更方便安全。
: 现在要牺牲的是最珍贵的生命,但请问我们得到了甚麽?
: 杀掉了这些生命,除了满足空泛噬血的慾望
: 还有甚麽好处呢?
换句话说,犯罪者牺牲的不也是最珍贵的生命?他们得到了什麽?
不但满足空泛噬血的慾望,还有人权团体为他们争取人权,
做了犯法的事还可以不用负责,对他们来说好处可多了。
: 把两者放到天秤上瞧瞧,这是谁轻谁重?
: 你有想过我们为甚麽取消了斩首,腰斩,凌迟,上吊这些死法吗?
: 在清朝末年这样的改革也像今天引起激烈的争论
: 那时的人也说"这麽可恶的犯人,不能千刀万剐的让他受苦
: 就这样痛痛快快的一枪毙命,太便宜他了"
: "这样谁还会怕啊!坏人一定会越来越多,
: 反正死又不会痛!"
: 为甚麽? 到底为什麽会变成今天这样呢?
: 是不是因为我们相信,人和社会的沉沦,
: 不会因为罪人的痛苦而变好
: 但可以因为对生命的尊重和相信,而有新的可能
推动废死该以矫治犯罪的心态来推动,而不是要求受害者家属展现大爱,
该尊重这些犯罪者的生命,该学会宽容和原谅让自己获得解脱。
我们可以期待有了配套措施後推动废死,人民会因此懂得尊重生命而减少犯罪率,
但还是那句老话,反对废死不是一直反对到底,而是现在时机真的不适合。
ps.看了44个死刑犯背了71条人命,难道那71条人命都不需要尊重吗?
还有判了23年还没办法判死的陆正案,如果陆正还活着,年纪比我大多了,
难道他10岁遭人杀害,因为找不到遗体就不需要尊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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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个男人值得你为他流泪,
真正值得的那个,不会让你哭。
No man deserves your tears,
and the very one who does, will not make you c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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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40.226.162
1F:推 shiuan8979:先回应你的ps 杀了他们 也不是就有尊重吧? 03/13 00:47
2F:→ shiuan8979:而且你知道为什麽找不到遗体就不能判吗? 因为无罪推定 03/13 00:47
3F:→ shiuan8979:没有人能证明他真的有做啊!经过法律程序的调查 03/13 00:48
4F:→ shiuan8979:还是找不出肯定的犯罪事实 这样的人也要让他死吗? 03/13 00:49
5F:→ shiuan8979:如果错杀了这个人 真正的坏人逍遥法外 那是对不起谁? 03/13 00:49
6F:→ shiuan8979:法官是人 不是神 更不是包青天 没有人知道真相是怎样 03/13 00:52
7F:→ chillheart:枪决死刑犯对死者算不算尊重?只有死者知道。我当然也 03/13 00:52
8F:→ shiuan8979:那44个人 有多少个是因为刑求认罪的?那些人怎麽办? 03/13 00:53
9F:→ chillheart:知道无罪推定,不过如果因为找不到遗体而无法判定所谓 03/13 00:54
10F:→ chillheart:证据指向的犯罪者,那犯罪者只要知道如何弃屍是找不到 03/13 00:56
11F:→ chillheart:遗体,被抓到矢口否认就好,反正没遗体就无法定罪。 03/13 00:57
12F:→ chillheart:44个有12个说要释宪,好吧!那就算有疑义,其他32个咧? 03/13 00:58
13F:推 polb:反对废死不是反对到底那句 看起来怪怪的 03/13 09:48
14F:→ polb:那个拿竹签插人的可能还需要另外治疗 03/13 10:11
15F:→ polb:我不知道其他人 但我支持废死也不认为因为家属心理又不会比 03/13 10:13
16F:→ polb:较好过 所以这个人白杀 03/13 10:13
17F:→ polb: 也没有要求家属展现大爱 03/13 10:17
18F:→ polb:而法律是人为的 不杀那些人又不违法 方法应该有吧 03/13 10:19
19F:→ polb:只要法律有漏洞 就一定可以钻 那到时算违法吗? 03/13 10:19
20F:→ polb:拍谢 有点离题XD 03/13 10:20
21F:推 hitokafe:你举自己的例子 想杀人 那麽请问我的感受可以代表你吗 03/14 00:17
22F:→ hitokafe:那麽你又是否能主观的 代表死刑犯的感受 代表犯罪者的感 03/14 00:17
23F:→ hitokafe:受 这里是心理版 有篇文章 有段文句是这麽写的 03/14 00:17
24F:→ hitokafe:你没经历过他经历的 你怎知道你会比他来的好 03/14 00:19
25F:→ hitokafe:当你试图以自我的经验 来去探讨死刑犯 就失去了客观的 03/14 00:19
26F:→ hitokafe:空间 其实心理学上 也会认为 有些人是已不适合再进入这 03/14 00:20
27F:→ hitokafe:社会的.... 03/14 00:20
28F:→ hitokafe:犯罪心理 这部片里 角色曾提到的 为什麽学过犯罪心理的 03/14 00:22
29F:→ hitokafe:会逐渐的了解 犯罪者的需要 了解他们的下一步要做什麽 03/14 00:22
30F:→ hitokafe:他甚至开始怀疑 这些人他没渐渐的选择的空间 03/14 00:22
31F:→ hitokafe:或许 有机会 有可能 把他丢在和犯罪者相同的环境里 03/14 00:23
32F:→ hitokafe:有着相同的基因 他可能也会选择犯罪...... 03/14 00:23
33F:→ hitokafe:我们没有比犯罪者更好 因为我们不了解... 03/14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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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F:→ hitokafe:而误以为自己可以胜任 那些问题.... 03/14 00:25
36F:→ polb:H是在讲基本归因谬误吗? 03/14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