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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转录自 Teacher 看板] 作者: handsomecat3 (命运) 看板: Teacher 标题: 零体罚害死台湾人(转录) 时间: Thu Sep 10 20:56:34 2009 ※ [本文转录自 Education 看板] 作者: handsomecat3 (命运) 看板: Education 标题: 零体罚害死台湾人(转录) 时间: Thu Sep 10 20:38:14 2009 零体罚害死台湾人 序 组织,是由人所组成的。 在人少的时候,由於大家都认识,彼此都熟悉,靠着相互之间的交情就可以维持组织 的向心力与处理人与人之间的纷争。但是,当人数超过一定限度,组织中的角色不可能 彼此认识。既然彼此之间没有交情可言,也就无从产生所谓的向心力。所以,当一个组 织的大小超过150人之时,组织往往会分裂成两或三个较小的,人人都认识的小群体。 如果要让群体的数量超越一百五十人的话,则要有完善的管理与一定的规则。一切按规 矩来,做到公平、公正,向着一个大的目标前进,维系组织的向心力。所谓国有国法, 家有家规,指的便是组织中的规则。 无规矩不成方圆,综观古今中外,良好的规则必定要符合赏罚分明此一原则。做了好事 要表扬,做了坏事要处罚。而且表扬与处罚的施予要符合明确、公平、可行之原则,量 度要符合比例原则。捡到一百块送交警察局的小学生不会得到国光奖章;连续杀人犯也 不可能易科罚金。重罪重罚,轻罪轻罚,这就是比例原则。 最重要的一点便是时效性,所谓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如果坏人可以逍遥个三五十年才 受罚,那还有谁愿意当好人呢? 如果一个组织中,做了坏事的人不用被处罚,或是所受处罚不成比例的轻,或是延迟很 久才被处罚;没做坏事的人却经常无辜受到牵连而受处罚,这个组织会怎样呢?可想而 知,不用多久,这个组织内的坏人比例会急速上升,好人变坏人,坏人变恶棍。不肯作 坏事的好人受尽欺压凌虐,组织名存实亡,陷入无政府状态。 听起来好像是中非或东南亚之类的小国家,贪腐横行、司法效率不彰才会导致这种情形 。在台湾不会发生这种事,对不对? 错了,这件事就发生在台湾! 在台湾的小学校园里! 处罚的必要性 所谓零体罚,就是老师不能打学生。任何原因都不行! 乍听之下好像有理,学生人权获得空前的保障,再也不会有学生被打了。但是稍微 思考一下,便会得出许多问题。前文提到,组织需要纪律,需要奖惩。既然不能体 罚,那要用什麽方法来填补此一空缺呢? 请不要忘记,任何奖惩都要符合比例原则,符合时效性,还要公平、明确、可行! 对小学生来说,在学校的生活就是读书,而读书是很累人的一件事情。好逸恶劳是 人的天性!也就是说,如果有得选择,大家都会选择轻松不费力的事来做。 所以,学生会想玩而不想读书。相较於课本的内容,一块橡皮擦也可以让学生玩得 很开心,沈迷於其中。这不是老师教得好不好的问题,而是人性! 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算了,毕竟现在的教育讲究多元,我也相当鼓励学生适性发展。 每个人生来便是不同的,不可能所有人都适合读书,老师不是神,这样的孩子我们 也只能与家长一同找出适合他发展的道路。 不过,如果学生不但不愿意上课,还随意聊天,干扰其他同学上课呢? 假设有一个正常的班级,有着常态分布的学生,有一个一般水准,中规中矩的老师 。现在开始上课,会发生什麽事呢? 不管老师上课上得如何,总有学生不愿意学习,想要在上课时讲话聊天。聊天之乐 远大於学习之苦,这是可以理解的。所以,上课时一定会有学生不专心,想要讲话 聊天。 为了不让少数学生讲话干扰上课,老师可以订出以下的罚则:「上课讲话吵闹的同 学,第一次可以请他罚站,第二次再犯则打一下。第三次在犯则打两下,以此类推。」 明确吗?当然,因为学生在上课时本来就不应该说话,就算是发言也要举手。 公平吗?当然,因为每个人受到的规定与惩罚是相同的。 可行吗?当然,因为这不需要太多资源,一只棒子足矣。 比例原则,因为老师并非是直接施以体罚,还有罚站作为缓冲。一个学生站着也要 讲话,那除了打还有什麽办法呢?当然符合! 时效性,由於老师是立即处罚,立即见效,还可以吓阻想要说话的同学,当然符合。 不守秩序的同学遭到处罚,老师得以继续上课,组织里的规矩得以延续,天下太平。 现在,某基金会的人跳出来要老师不准体罚,占据新闻版面,要老师爱学生,对学 生施以爱的教育,用爱心包容一切。 如果不准体罚,会发生什麽事情呢? 先看看不处罚的情形。若上课讲话不会被处罚,对喜欢讲话胜於上课的同学来说, 现在没有任何诱因让他安静的上课。因为学习本身就是一件苦差事,而讲话之乐自 然是优於上课之苦的。因此,他会一直不停的说下去。其他的同学看到有人说话而 没有受罚,自然也开始跟着讲话。一传十、十传百,直到全班同学都开始说话为止 。这样课也不用上了,纪律也没了。 我再次强调,要维持纪律与秩序,必须要有处罚办法,而处罚办法必须符合比例原 则,符合时效性,还要公平、明确、可行! 某基金会的人说:「用鼓励与奖赏取代责罚。」那老师定出下列的奖励办法:「上 课不讲话的人,下课可以吃一颗糖。」 秉持这种主张的人认为,吃糖之乐大过专心上课之苦,因此学生会选择吃糖而不会 说话。这段话有两个盲点,其一就是你无从得知学生认为吃糖之乐与说话之乐何者 较优越,另一项就是未来的快乐永远会小於当下的快乐。 给你一百万,好不好?当然好;拿十万来换一百万,也行;现在你拿十万出来,十 年後再给你一百万?谁会答应呢? 这就是奖励制度不可行的地方! 首先,不论你如何更换奖品,一定会有学生不喜欢,或是学生认为奖品价值不够。 不喜欢、没价值的东西没有人会想要,自然也无法提供不说话的诱因,所以一定会 有人说话。 如果提高奖赏呢?先不说昂贵的礼物由谁出钱,可不可行,上一堂课就能得到WII 会符合比例原则吗? 接着,从时间延迟的角度来看,如果将延後奖赏改成立即奖赏,问题就会解决了吗 ?如果学生说话,老师就给他一颗糖(或是任何该生喜欢的物品),请他不要再说 话。理论上由於该奖品是针对喜欢讲话的学生特别准备的,所以现在吃糖之乐会大 於现在说话之乐。这个方法可以有效的制止上课说话的行为。 明确吗?当然,说话就有糖吃。 公平吗?不公平,为什麽其他乖乖上课的同学没有糖吃? 可行吗?不可行,因为糖会吃腻,每当学生多吃一颗糖的时候,吃糖之乐便减少一 些,直到低於讲话之乐,这时学生便会开始讲话,这就是边际效应递减。 就算这一点没有发生,买糖的钱谁来付? 至於比例原则,为什麽犯错的小孩可以得到奖赏?这根本说不通!用糖果这种正增 强企图增强上课中的安静行为,结果这项正增强反而成为强化说话行为的增强物, 也就是为了吃糖而说话! 还不要忘了,糖果发完之後会怎样。没吃到糖的学生会抗议,因为不公平;糖吃完 的学生呢?继续吵啊! 由此可知,这种近乎於老师哀求学生不要讲话的安抚制度只会得到反效果,反而增 强了学生的说话行为。 奖励行不通,来看看处罚吧。 没有体罚,还有其他处罚? 体罚的定义众说纷纭,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惩戒、惩罚、处罚、体罚……算了,这根本就是在玩文字游戏。体罚就字义而言, 就是针对身体上的处罚,这是狭义的体罚。 广义的体罚呢?由於心灵算是身体的一部份,所以包括任何的心灵创伤,都算体罚。 台湾地区的某金会,或是某些提倡者采用的是广义的体罚。也就是对孩子造成的任 何心灵创伤都是体罚。 了解这个定义之後,本章也不用提了,因为这根本就是不能用任何形式、任何手段 ,让孩子有任何的不高兴。 孩子要吃炸鸡,不给他吃,孩子开始难过,开始哭,受到心灵创伤,视为体罚。 这是什麽逻辑啊? 很不幸的,这就是台湾地区某基金会一直在推崇的零体罚。 当这件事发生自家庭中时,没有人会觉得这是正确的,是应当的。但为何这件事发 生在学校中时就是正确的,必须要做的呢? 把标准放宽-----依照现行教师辅导管教办法中提到的管教办法。现行教师有什麽 手段来管教学生呢? 教师辅导管教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教师管教学生之措施包括:劝导改过、口头纠 正;取消参加课程表列以外之活动;留置学生与课後辅导或矫正其行为;调整座位 ;适当增加额外作业或工作;责令道歉或写悔过书;扣减学生操行成绩;责令赔偿 所损坏之公物或他人物品等;其他适当措施等九项。』 第十七条明定:『教师依前条(第十六条)所为之管教无效时,或违规情节直重大 者,教师得移请学校采取相关措施包括警告、小过、大过、假日辅导、心理辅导、 留校察看、转移班级或改变学习环境、家长或监护人带回管教、移送司法机关或相 关单位处理、其他适当措施等十项。』(其中高级中学等学校必要时得为辅导转校 之处分,而记过与留校察看不适用国民小学。) 看到上面洋洋洒洒写出的一大堆管教办法,貌似老师用心良苦,学生乖乖认错,好 一个友善校园、和谐班级啊。 这是在拍「我们这一班」吗?人人都是季老师吗? 第十六条的规定可概略分为口头惩罚、取消下课、增加工作、扣成绩这几项。我认 为赔钱是天经地义,不应该视为处罚。 对於皮肉痛的苦,放诸四海而皆准。当然,某些少儿不宜的刊物上有很喜欢皮肉痛 的人们,这当然不属於一般学生的范畴。 但对於其他处罚方式会造成的痛苦,这就见仁见智,依个体而有很大的差异。 口头惩罚?所谓耳边风,就是有人把老师的教诲当作耳边风,左耳进,右耳出。真 正做到佛家的「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取消下课?取消下课是要让学生不能玩耍而达到处罚的目的,当一个学生上课可以 玩,罚站可以玩,取消下课就突然不能玩了吗? 增加功课?有任何人提到学生不交功课的时候怎麽办吗?当学生不认罚的时候 ,这算有处罚了吗? 扣成绩?他在乎吗? 回到本文的大前提,请不要忘记,任何奖惩都要符合比例原则,符合时效性, 还要公平、明确、可行!也不要忘记,人是生活在群体之中的,这三项标准必 须要得到全体中大多数人的认同。 当大多数人认为老师的所作所为不算是处罚的时候,这就不是处罚,也就是有人犯 错却没有受罚。讲一个极端的例子,台湾地区大部分家庭的财产净值不超过一千万 ,收到一亿的罚单会让人生不如死,所以杀一个人罚一亿元,交不出来的终生强制 劳动底债。对大多数人来说,这等同於无期徒刑了。但对资产数百亿,数千亿的人 呢?他有没有交罚金?有;他有没有受罚?也有;但是社会观感呢?社会上的一般 人会认为他们有受到处罚吗? 不会! 同样的情境套用到小学校园中,老师有没有处罚那些学生?有;那些学生有受到处 罚吗?有;同学会认为这些学生受到处罚吗?没有。 没有,就等於不存在,也就是犯错的人仍旧不会受罚。 至於第十七条中的各项办法,由於欠缺时效性,就不必讨论了。 没有体罚的後果。 根据上述论述,目前小学校园是一个赏罚不分明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下会发生什 麽事呢? 不要相信人的自制力,人类的自制力是很薄弱的,很容易受外在情境干扰。你不知 道你正在做什麽,你现在只是跟大家做同样的事情,这就是从众的心态。 利益。 人类的所有行为都与利益挂勾。 既然有学生认为讲话玩闹比专心上课更重要,那在没有其他干涉的情形下,他就会 这麽做。 一个群体中有人不守规矩了,只要有一个不守规矩的就好了。他在想:「反正不会 被罚。」他决定行动,并获得立即的快乐,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无法上课的痛 苦上。 其他人呢?他们受到干扰,一方面讲课被干扰,上课之乐减少;一方面看到别人玩 乐,慾望也会膨胀。他们想:「反正有人在玩。」他们决定行动,并把自己的快乐 建筑在其他人的痛苦上。 当决定玩乐的人增加,剩下的人就会想:「反正大家都在玩。」剩下的人决定行动 ,并获得他们想要的快乐。 他们的快乐建筑在秩序的破坏上! 如此一来,他们就会活在一个只追求短期欢欣而不住重纪律、秩序的地方。 这多可怕! 习惯一旦养成就难以去除,制约一旦内化就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遗忘。在人格发 展的初期没有将守规矩、守纪律的指令内化在人格之中,长大之後他们就不知 道秩序与纪律是什麽。 这还只是上课讲话而以呢,如果冲突提升之後会怎样呢? 不要再用爱与关怀、包容与忍让来自欺欺人了!没有处罚,怎麽知道痛?没有痛 楚,怎麽学到经验?如果只要讲两句就可以遏止一切的犯罪行为,我们还需要 警察和军队吗?如果有人提议用柔性劝导来取代一切刑罚,杀人放火只要听法 官斥责几分钟,然後解散所有的警察和军队。 你会觉得他疯了! 不过,大家却都赞成教育要用爱、包容、关切,不可体罚。给孩子一次机会, 就算是打人恐吓勒索逃学,也只要被校长主任斥责几分钟,老师都不能体罚。 比较一下两者的相似度,再看看两个体系下的现况,你会有惊人的发现。 一件事情的对错不因为参与者的人数、年龄、经验而有所改变。对就是对, 错就是错。但是,现在社会中却同时存在着刑罚与零体罚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观 点。 到底是谁错了? 没有体罚的後果是什麽? 依照常态分布曲线来看,一个班上一定会有人欺负别人,也一定有人被欺负。 有人被欺负了,第一个想到的是什麽?当然是报告老师。 老师处罚打人的学生,打人的同学受到处罚,弱者的权益得到保障,正义得以 伸张。天下太平、社会和谐,大家来拍拍手。 且慢,现在不是零体罚吗? 老师责骂打人的同学,打人的同学不痛不痒,弱者继续被欺负,然後呢? 只要这种事情多发生几次,弱者会怎麽样?他们还会相信老师吗? 老师在学校就等於执法单位,就等於正义与和平,就等於司法的最後防线。这 样这些学生长大之後会相信警察吗?会相信法律吗?会相信坏人最後会受到处 罚吗? 当是到欺压的弱者循正当管道无法伸张正义,他们就会转向自力救济,此一原则 放诸四海而皆准。挨打就还手,这是直觉。挨打去报警,这要学习,也是学生 应该在学校里学到的。 现在我们却不让学生学习这一点! 学校是学生首次进入组织的地方。 学生听到的或会从好、可以、没问题变成不好不准不可以。 学生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慾望与行为,知道什麽时候可以做什麽事情。 要学生学会服从、守时、守纪律,这不是什麽斯巴达教育,而事一个人要进入社会 所应具备的能力。 要达成此一目标就必须要有奖惩,而且必须是立即、有效的奖惩。 现在学校里却只有一些对学生不痛不痒的所谓「惩罚」。 没有处罚,学生会了解他做错事情吗? 这些学生在零体罚的校园中不知道犯错的後果,也就不知道何谓对错。没有是非观 念,只要自己喜欢,只需要想着自己,他们会做些什麽?我不敢想。 对欺负人的学生来说: 小学时作错事,被老师叫去念一念,没事。 国中时作错事,被校长叫去念一念,没事。 高中时犯了法,被法官叫去念一念,没事。 他长大了会怎样? 他会不会这样想:「反正只是被叫去念一念而已。」 他会不会这样想:「真倒楣被抓到了,别人都没被抓到。」 有这种想法的人会做出什麽事情? 对被欺负的学生来说: 小学时被欺负,报告老师,犯错的没事。 国中时被欺负,报告主任,犯错的没事。 还用等到高中吗?谁被欺负九年之後还会傻傻的相信体制呢? 他会不会这样想:「报告老师没用,我要自力救济。」 他会不会这样想:「公权力不能给予的正义,就由我来施予。」 有这种想法的人会做出什麽事情? 我不敢想。 不过日本已经有类似的作品问世,希望不要在台湾成真。 结论 有没有看过进了警察局,杀人放火强奸抢劫,送进警察局还可以嘻皮笑脸的年轻人? 有没有看到以虐待动物,甚至是虐待游民取乐的年轻人? 有没有看到犯罪年龄层不断的下降,而社会却是充满暴戾? 前几天有学生打闹,我问他们为什麽不报告老师,让老师来处理。学生说:「反正 老师不会处罚打人,只是叫过去骂一骂而已。」 只是骂一骂而已! 由此可知,学生根本不把骂当作处罚啊! 所谓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事过境迁才得到的奖惩是讽刺而不是鼓励,更不要提不 痛不痒,没有触及核心的奖惩了!为了之前的事情处罚学生,学生根本不会把接受 的处罚跟自己做错的事情做连结,他不会知觉到自己是因为做错事情而受罚,只会 觉得是有人告密,或是这次比较倒楣。 奖惩如果没有效果,那跟完全没有无异。挪威提出罚单金额要与个人收入做累进, 我觉得这是相当好的一个观念。 由於人对失去之痛的感触要大於得到之乐,又因为学生可能会喜欢不同的东西,但 没有人喜欢被打,所以体罚便成为立即、有效、公平、可行的处罚方法了。 我觉得,在国小阶段,成绩只是次要的,但是品格一定要良好。一些良好的生活习 惯有赖於国小阶段老师与家长一同加诸於学生身上。年收入一百万和一亿的人,同 样接到一张一万元的罚单,内心痛的程度必然大不相同。但我相信,纵使是亿万富 翁,被打也会痛。 痛楚,放诸四海而皆准,也是唯一有效、公平的处罚。 为了体制的不良、少数人的滥用而将此一工具全数禁用,不嗤於因噎废食的荒谬。 零体罚的害处逐渐浮现,基层教师与第一线执法人员想必都深有感触,但有人在乎吗? 那些永远高高在上的立委、那些只知逢迎拍马的部长,那些终日发新闻稿的基金会。 没错,他们在乎,但只要他们的小孩可以上私立学校,只要他们的子女没有身受其害…… 他们就不在乎!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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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1.152.220
1F:→ handsomecat3:文中"小学"改成"国中"更适用。218.171.152.220 09/10 20:50
2F:→ Yiyeshu:也许英国现在的情形会是台湾的未来的情形 122.123.196.37 09/10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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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1.152.220
3F:推 itforgo :不能同意这篇更多了~ 09/10 21:00
4F:推 tin83 :我不能同意你更多了~现在的日本就是未来的台湾,现在 09/10 21:06
5F:→ tin83 :的菲律宾也即将是未来的台湾,只要我们的教育一直这麽 09/10 21:07
6F:推 annyo :推 09/10 21:08
7F:→ tin83 :"不符合人性"..... 09/10 21:08
8F:推 bena :可不可以把这篇文章寄给教育部长吴清基阿? 09/10 21:12
9F:推 ddddddddddd2:太棒的文章,借我贴在网志上! 09/10 21:13
10F:推 himichelle :有些小鬼一定要打才会听...爱的教育都会摆烂 09/10 21:14
11F:→ nanoo :=================Skinner目前以6:0领先============ 09/10 21:17
yam:转录至看板 Gossiping 09/10 21:19
12F:推 jadelish :我想把这篇文章寄给人本基金会去看~"~ 09/10 21:21
13F:推 malogo :虽然多 但是我看完了 不能再同意的更多了 09/10 21:24
14F:推 bwzhan :我不能同意你更多了 09/10 21:27
15F:推 adolfo :所以我觉得现在当导师的都是威能之人 真的是不简单 09/10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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